政治學研究所(105學年度起與東亞學系整併)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116

1.沿革與特色

本所前身為創立於1968年之『三民主義研究所』,後於2003年更名為『政治學研究所』,歸屬於「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為順應全球化趨勢,本所在「國家發展與比較政治」與「全球化與國際政治」兩大架構下,以國家發展、比較政治、國際政治與兩岸關係為主軸,以東亞區域研究為方向,進行相關的研究與教學,期以培養政治學領域之專業教學、研究與實務人才。

2.任務與願景

1. 提昇教學品質,鼓勵研究風氣,以促進政治學及東亞區域研究學術之發展。

2. 進行課程之修訂,使本所教育之組織體系更趨嚴整。

3. 推動中型的整合研究計畫,奠定政治學研究的堅厚基礎, 並開拓新的研究領域主題。

3. 師資與課程

目前本所有7位專任教師,教師專長包括:海外華僑與華人研究、國家發展理論、全球化與憲政主義、民主化理論、西洋政治思想、政黨與選舉、政治行為、國際公法、國際組織、中國大陸政治與經濟發展、兩岸關係、國際關係理論、國際政治經濟學。

課程目標在於培養政治學領域之專業教學、研究與實務人才。

碩班畢業學分為32學分,博班為26學分。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2 of 2
  • Item
    我國半總統制的形成與少數政府憲政困境—歷史制度主義的觀點
    (2014) 蔡相廷; Xiang-ting Tsai
    經過多次憲政改革後,1997年確立我國半總統制的憲政架構。在我國特殊的環境、歷史結構與體制遺緒等因素影響下,這套由國民黨與民進黨共同修憲,卻充滿爭議的九七修憲體制,導致2000年首次政黨輪替,並在立法院尚有明確多數黨時,形成少數政府的特殊形態。本文首先試圖解釋:我國半總統制是如何形成?憲法本文體制與歷史結構因素如何產生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現象,影響半總統制的形成?在既有體制、歷史結構與環境的形塑下,民主轉型過程中各政黨為何最後會選擇這個充滿爭議的體制? 其次,我國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少數政府竟能持續8年,究竟憲政體制中,在政府組成的制度規範有何爭議或模糊地帶,使少數政府得以形成並持續存在,而且在野聯盟始終不願發動倒閣?再者,少數政府的產生,除體制缺陷外,各政黨的對立衝突,亦受政治環境、歷史結構、理念及相關制度因素所形塑。本文擬以重大法案、人事任命案、黨政運作及內閣穩定程度等作為評估指標,分析少數政府的運作困境,再進一步探討少數政府的持續運作,對我國憲政體制及國民黨多數政府的運作,產生何種影響? 為了解釋我國半總統制的形成與運作困境,本文嘗試運用歷史制度主義(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的假設與研究途徑,以中長期的時間視野、兼容宏觀與微觀的角度,追溯歷史進程與制度的路徑依賴,在關鍵時刻(critical juncture)分析主要行動者的偏好選擇與互動,從探尋我國半總統制的形成歷史及體制爭議中,重新檢視少數政府憲政困境的根源。2008年實施新的立委選舉制度後,一黨多數政府再次出現,在我國半總統制與並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憲政架構下,少數政府是否仍有重現的制度空間?此亦為本文的關心焦點。
  • Item
    台灣地方自治民主化之研究:歷史制度主義觀點
    (2015) 劉坤鱧; Liu, Kun-Li
    1949年,內戰失利,國民黨政府播遷來台,長期實施軍事戒嚴威權統治,「黨外」人士為推動「台灣民主化」而長期抗爭,最後在美國壓力下,蔣經國總統在1987年7月15日宣布「解嚴」,解除黨禁、報禁,並開放大陸探親。 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總統過世,李登輝總統繼任,因為「萬年國會」藉機修憲擴權,引發「野百合學運」抗爭,改變「台灣民主化」的「制度選擇」方向。李登輝總統主政期間,先後召開了「國是會議」和「國家發展會議」,邀請朝野領袖與會以凝聚改革共識,這種「體制外的政治協商」先行,再進行「體制內的修憲修法」的作法,依序完成了「終止動員戡亂」、「制定增修條文」、「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等民主化指標。 地方自治是組織地方政府的方式之一,實施地方自治必須具備「在憲法及法律授權下,依法劃定國家領土的一部分,在上級政府的指揮監督下,依法選舉地方公職人員,以地方的資源處理地方事務,並且受上級政府委託辦理委辦事項」等條件,「台灣民主化」次第完成的過程中,「台灣地方自治民主化」亦隨之落實,依序完成了「地方自治法制化」、「省(市)長民選」、「政府再造」的「精省作業」、增訂「準直轄市」條款、增訂「行政區劃」條款,「縣市改制升格直轄市」等目標。 因此,「台灣民主化」的「制度選擇」,決定「台灣地方自治民主化」的「制度變遷」。本文擬從「歷史制度主義」觀點,分析《台灣民主化》對《台灣地方自治民主化》的影響,並嘗試回答下列三個問題: 一、「台灣民主化」動力和模式的內容為何? 二、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主要行動者的決策思維對制度選擇的影響。 三、「台灣民主化」的「制度選擇」影響「台灣地方自治民主化」的「制度變遷」的內容為何? 研究發現,「台灣民主化」不是完成式,而是進行式;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已建立「憲政民主」和「定期改選」的形式條件,朝向「善治」和建立「關鍵績效指標」方向努力。「台灣地方自治民主化」不是完成式,也是進行式;在「台灣地方自治民主化」過程中,已建立「地方自治法制化」和「定期改選、機關對立、分權制衡」的形式條件,朝向「跨域治理」和鼓勵「區域合作」的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