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研究所(105學年度起與東亞學系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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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沿革與特色

本所前身為創立於1968年之『三民主義研究所』,後於2003年更名為『政治學研究所』,歸屬於「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為順應全球化趨勢,本所在「國家發展與比較政治」與「全球化與國際政治」兩大架構下,以國家發展、比較政治、國際政治與兩岸關係為主軸,以東亞區域研究為方向,進行相關的研究與教學,期以培養政治學領域之專業教學、研究與實務人才。

2.任務與願景

1. 提昇教學品質,鼓勵研究風氣,以促進政治學及東亞區域研究學術之發展。

2. 進行課程之修訂,使本所教育之組織體系更趨嚴整。

3. 推動中型的整合研究計畫,奠定政治學研究的堅厚基礎, 並開拓新的研究領域主題。

3. 師資與課程

目前本所有7位專任教師,教師專長包括:海外華僑與華人研究、國家發展理論、全球化與憲政主義、民主化理論、西洋政治思想、政黨與選舉、政治行為、國際公法、國際組織、中國大陸政治與經濟發展、兩岸關係、國際關係理論、國際政治經濟學。

課程目標在於培養政治學領域之專業教學、研究與實務人才。

碩班畢業學分為32學分,博班為2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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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我國同性婚姻權利保障之探討:以歐美經驗為借鑑的分析
    (2014) 陳宜亨; Yi-Heng, Chen
    婚姻,為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之一,然而,卻非屬於全部人所有。在我國現行法制上,婚姻適用對象並未包含同性伴侶,主要來自對同性伴侶是否進入婚姻制度產生了爭議。 究竟同性婚姻是否合法?無論同性婚姻合法與否,各有不同的理論論述,支持與反對的皆有。有的主張捍衛異性婚姻才是合法,禁止同性婚姻的理由是維持傳統婚姻制度;有的則以人性尊嚴、平等、自由與個人自主為基礎主張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其次,美國聯邦層級與州層級的行政部門、司法部門與歐洲對於同性婚姻的態度與演變可以提供何種制度經驗。最後,藉由美國行政部門、司法部門經驗來推論未來台灣在同性婚姻的合法性。 本文旨在討論藉由取徑歐美現行保障同性伴侶合法的法制關係,提供台灣未來可茲解決的途徑,分別爬梳整理歐美不同國家、不同層級、不同部門對同性婚姻爭議的軌跡、焦點、權利保障的進程。進一步分析歸納提供台灣可參酌借鏡之處。 最後,論述台灣對同性婚姻權利的爭議,同時分析政府、民間對於同性伴侶提出權利保障訴求的回應。台灣社會大眾對於同性婚姻權利合法與否的論辯,民間所提出的「多元成家」方案可行性與否?未來,台灣社會與政府部門對於同性伴侶應建構的權利與義務上的法制關係,是否會有共識?以及如何回應認同與賦權之間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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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貪腐與經濟成長的關連性分析— 2000~2008年台灣與中國個案比較探討
    (2014) 沈元馨; Shen, Yuan-Hsing
    政治貪腐對世界上任何國家來說都是相當棘手的問題,兩岸也不例外。許多經濟學家認為貪腐對經濟成長是有害處的,然而另有一派學者認為在東亞地區,貪腐反而有助於經濟成長,並稱此現象為「東亞弔詭」。本文之研究目的在探討2000~2008年之間中國大陸與台灣是否也存在「東亞弔詭」的現象?並分析兩地經濟趨勢、貪腐成因及貪腐對經濟成長之作用為何,試圖找出遏止貪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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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中山憲法思想與台灣憲政經驗
    (2002-11-09) 黃城
    中國結束君主專制之國體與政體,迄今已九十一年,共和建立,自須立憲,立憲而後才能行憲,行憲才有憲政之發展。九十一年來,國家內憂外患不斷,立憲工作遲至民國三十五年底才完成,然三十六年一行憲,內戰方殷,兩岸隨即分裂分治,台灣經五十多年來之艱辛建設,民生漸次充實,民權漸次普及,但憲政之發展,卻始終難臻完善;尤以近年來,歷經六次修憲,雖有呼應時空環境之善舉,傷筋動脈、支離破碎之弊端,使得政黨輪替之後的憲政窘境迭出不已,識者對台灣憲政之未來,咸表憂心。台灣之憲政經驗,即為中國近代立憲運動之延續,當然不能自外於近代中國「憲法之父」-孫中山先生的憲法思想,本研究即先探討孫中山憲法思想之精義,包括其時代訴求,設定目標與前提、以及其具備之進步內容;次論及台灣五十多年來之憲政經驗,予以歷史性之總結評價;終則嘗試以孫中山憲法思想之觀點提出解決台灣憲政發展困境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