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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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大學部學士班,奉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取消分組招生,自99學年度起 ,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以培養社教機構、文化事業、非營利組織之專案管理、行銷公關、人力資源發展、方案規劃、導覽解說和社會倡議之人才為主。

這一年,我們一起探索社會教育……  

歷史沿革

社會教育學系成立於民國44年,是全國唯一以社會教育為名,培養社會教育專業人才的科系,曾分為新聞、圖書館(圖書資訊)、社會事業(社會工作)三組教學。

74學年度成立碩士班,基本目標是為培養社會教育與文化建設所需之行政人員、專業人才與研究人員,以及社會教育專業師資之養成。

84學年度成立博士班,宗旨為研究社會教育理論與實務,以培養社會教育學術研究及行政管理之高級人才。

此外,為滿足社會教育人員專業發展與終身學習之需求,於89學年度開辦社會教育與文化行政碩士學位在職專班。

為因應時代變遷與學術分化,原新聞組、圖書資訊學組、社會工作組等三組,分別於民國86年成立「大眾傳播研究所」、民國91年成立「圖書資訊學研究所」、民國94年成立「社會工作研究所」後,乃進行系所整合作業,並研擬計畫書,呈報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大學部學士班不再分組招生教學。

研究所碩士班則自97學年度起分「成人與繼續教育組」及「社會與文化事業組」兩組招生,藉以深化社會教育研究。

目前設有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以及碩士學位在職專班,各班別形成統整一貫化發展。

自我定位

為配合本校從專門師資培育朝向綜合型大學演變之發展定位,社會教育學系已申請並奉教育部核准,自99學年度起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未來的發展將不再局限於正規學校體系。因此,乃綜合世界潮流與社會需求,將社會教育學系之發展定位為:「針對學習型社會及跨族群文化發展所需,進行有關規劃終身學習活動、經營社教文化事業之研究,並培養學生具備相關之能力。」同時兼顧理論研究與實務教學,加強與業界的合作,以培養具有「社會關懷、文化創新、生活充實、教育推廣」之理念的社會教育人才為目標。

教育目標

社會教育學系遵循校、院之教育目標,以及本系之自我定位,訂定本系之教育目標為:培養兼具「人文關懷、社會責任與文化使命」內涵,於社教文化事業或第三部門等領域,具備企劃、行銷、公關與經營等核心能力之人才。並以掌握社會脈動與全人理解、終身教育政策與行政、不同族群學習特性與方案設計、社教機構經營與行銷、研究方法與媒體製作、社區發展與地方文化創意產業等等為學習核心。

核心能力
冀由培育學生核心能力,以達成前述教育目標。各班別之核心能力如下:

學士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培養學習方案與文化活動之企劃、設計、發展和評析能力。
2.傳播媒體策略運用能力。
培養影像媒體製作、書寫報導企劃,以及新聞媒體資源整合能力。
3.社會文化事業推展能力。
培養社會和文化現象研究,以及方案設計和整合傳播行銷能力。
4.組織永續經營發展能力。
培養組織優劣勢分析能力、學習型組織推展能力和跨組織策略聯盟能力。
碩博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2.社教文化事業經營能力。
3.社會教育專題研究能力。
碩士在職專班核心能力:
1.社會教育理論應用能力。
2.社會教育實務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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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地方文化產業發展與評估指標系統之研究
    (2007) 楊深耕; Yang,Shen-Keng
    臺灣地方文化產業發展與評估指標系統之研究 【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灣地方文化產業的發展歷程,並進一步建構評量以社區為基礎發展地方文化產業之評估指標系統。針對研究的主要目的,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德懷術以及階層分析程序法等方法。本研究首先就文化產業的概念演進歷程進行探究,論證文化產業相關學理基礎,接續分析我國地方文化產業實施概況,初步建構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的架構雛型,之後以德懷術來進行評估指標性質與重要性程度的評定,並對指標架構、內涵進行增刪與修正。最後,再以階層分析程序法來估算指標相對權重的關係。 研究的結果對於我國近年來積極透過社區營造相關政策所推動之地方文化產業發展的歷程,提出學理上的評析與檢視,所建構之評估指標系統不但能提供政府或相關社區未來在發展地方文化產業之量化評估參考,各指標之權重也代表學理上不同關鍵要素相對重要性的實證檢擇。 本研究的重要研究結論與建議如下:(一)在地方文化產業發展方面,隨著社會變遷、政治、經濟的發展,經歷了社區發展期、社區總體營造期、地方文化產業發展期;(二)在地方產業與文化的結合方面,地方文化產業的型塑是植根於社區居民與地方的地理、人文、歷史、景觀、地方產業、技藝與風俗之間互動建構與文化意義的分享;(三)地方文化產業的理論基礎涉及社會學學理的符號意義、後現代主義的生產消費的不缺定性、全球化與在地化的牽引;文化經濟學的文化產值的經濟效益;社區教育學的社區學習體系與社區發展、社區賦權的連結;(四)臺灣地方文化產業發展精神、內涵與法蘭克福學派的文化工業是有差異的;(五)在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層面方面,涵括文化產業發展計畫、地方文化產業特性、行政輔導與行銷管理、社區學習與教育等四大系統;(六)本研究建構的相對權重體系部分,在整體指標部分以「文化產業特性系統」為最高,占總體指標權重分配值的26.85%,「文化產業推動系統」與「行政輔導與行銷管理系統」各占總體指標權重分配值的25.994%及25.990%,「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佔21.16%。 在建議的部份,能運用本研究建構的評估指標與相對權重體系,評估與預測社區發展文化產業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