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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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大學部學士班,奉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取消分組招生,自99學年度起 ,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以培養社教機構、文化事業、非營利組織之專案管理、行銷公關、人力資源發展、方案規劃、導覽解說和社會倡議之人才為主。

這一年,我們一起探索社會教育……  

歷史沿革

社會教育學系成立於民國44年,是全國唯一以社會教育為名,培養社會教育專業人才的科系,曾分為新聞、圖書館(圖書資訊)、社會事業(社會工作)三組教學。

74學年度成立碩士班,基本目標是為培養社會教育與文化建設所需之行政人員、專業人才與研究人員,以及社會教育專業師資之養成。

84學年度成立博士班,宗旨為研究社會教育理論與實務,以培養社會教育學術研究及行政管理之高級人才。

此外,為滿足社會教育人員專業發展與終身學習之需求,於89學年度開辦社會教育與文化行政碩士學位在職專班。

為因應時代變遷與學術分化,原新聞組、圖書資訊學組、社會工作組等三組,分別於民國86年成立「大眾傳播研究所」、民國91年成立「圖書資訊學研究所」、民國94年成立「社會工作研究所」後,乃進行系所整合作業,並研擬計畫書,呈報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大學部學士班不再分組招生教學。

研究所碩士班則自97學年度起分「成人與繼續教育組」及「社會與文化事業組」兩組招生,藉以深化社會教育研究。

目前設有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以及碩士學位在職專班,各班別形成統整一貫化發展。

自我定位

為配合本校從專門師資培育朝向綜合型大學演變之發展定位,社會教育學系已申請並奉教育部核准,自99學年度起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未來的發展將不再局限於正規學校體系。因此,乃綜合世界潮流與社會需求,將社會教育學系之發展定位為:「針對學習型社會及跨族群文化發展所需,進行有關規劃終身學習活動、經營社教文化事業之研究,並培養學生具備相關之能力。」同時兼顧理論研究與實務教學,加強與業界的合作,以培養具有「社會關懷、文化創新、生活充實、教育推廣」之理念的社會教育人才為目標。

教育目標

社會教育學系遵循校、院之教育目標,以及本系之自我定位,訂定本系之教育目標為:培養兼具「人文關懷、社會責任與文化使命」內涵,於社教文化事業或第三部門等領域,具備企劃、行銷、公關與經營等核心能力之人才。並以掌握社會脈動與全人理解、終身教育政策與行政、不同族群學習特性與方案設計、社教機構經營與行銷、研究方法與媒體製作、社區發展與地方文化創意產業等等為學習核心。

核心能力
冀由培育學生核心能力,以達成前述教育目標。各班別之核心能力如下:

學士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培養學習方案與文化活動之企劃、設計、發展和評析能力。
2.傳播媒體策略運用能力。
培養影像媒體製作、書寫報導企劃,以及新聞媒體資源整合能力。
3.社會文化事業推展能力。
培養社會和文化現象研究,以及方案設計和整合傳播行銷能力。
4.組織永續經營發展能力。
培養組織優劣勢分析能力、學習型組織推展能力和跨組織策略聯盟能力。
碩博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2.社教文化事業經營能力。
3.社會教育專題研究能力。
碩士在職專班核心能力:
1.社會教育理論應用能力。
2.社會教育實務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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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企業與企業資金合作之研究
    (2022) 謝宜珓; Hsieh, I-Chiao
    社會企業是一種新型態的混合組織,用商業模式、創新模式來解決某一個社會或環境問題的組織,以達到社會公益與企業永續經營的目標。然而資金短缺或融資管道不足,常是其營運所面臨的最大問題。政府或民間企業的資源往往扮演重要的社會企業支持系統,協助社會企業家發展,而社會影響力投資兼顧財務收益及社會和環境正向影響,社會企業可為投資之標的。是以本研究目的為了解影響企業與社會企業資金合作因素?社會企業與企業資金合作模式及支持的因素為何?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方法,深度訪談目前或曾經有直接或間接上辦理資金投資、募資的社會企業及投資人,分為投資方及被投資方二個部分,以文獻探討歸納社會企業資金合作因素、合作模式及支持系統。研究結果發現企業做為一個營利體,與社會企業資金合作是依循CSR作法,若採投資做為資金合作的方式,公司型社會企業及社企型公司才能為投資對象。資金合作是一種手段,建立策略性的夥伴關係才是雙方投資的目的。支持系統需要一個友善環境,包括政府、社會企業、中介組織、投資者、社會大眾等信任機制、透明度、責信。本研究根據以上結論,從政策支持系統及社會企業責信兩個面向提出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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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企業內部人才培育之研究
    (2014) 林琬倩; Lin, Wan-Chien
    80年代後期在歐美各國為解決非營利組織的財源困境與社會問題而興起一種新型態的組織-社會企業,其組織型態介於企業與非營利組織兩者之間且兼具社會目標與經濟目標,在歐美各國社會企業相關議題已被廣泛探討,而台灣處於發展初期,研究方向多聚焦在探討社會企業定義、經營模式運作等議題,卻少有人才培育相關文獻,加上人才培育對於組織發展之重要性,因此引發本研究之動機,本研究目的在了解台灣社會企業內部人才培育的方式與問題以及初步成效,以資未來社會企業進行人才培育的參考依據。 本研究係以質性研究的方法,採用深度訪談法的方式進行資料蒐集,訪談的對象包含四個國內具代表性的社會企業單位、兩個中介平台組織以及一個政府單位,依據Bushnell(1990)所提出「投入、過程、產出」教育訓練系統模式,針對七個訪談對象進行深度訪談,再依據文獻與訪談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出結論。 研究結果發現,社會企業人才應具備社會面與經濟面之綜合面能力,而人才培育方式亦根據社會企業本身的組織使命與目標對象等不同因素,發展出不同內涵的教育訓練方式。綜觀社會企業、中介平台組織與政府單位的培育方式,大致形式上可分成在職訓練以及工作外訓練,內容包含課程講授、實地操作、參訪等方式,培訓內容具備多元化,但在培訓檢核與評估階段還需多加強,以建立較具系統性的人才培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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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企業開創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之分析-以臺北市為例
    (2017) 陳弘如; Chen, Hung-Ju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實施近十年,雖已朝向職業重建專業服務深化發展,但面臨全球化勞動市場競爭激烈,工作不穩定、低薪或過勞之勞動處境下,位居弱勢之身心障礙者其求職及就業穩定度之難度亦相對增高。現有身心障礙者無法透過支持性就業服務於一般職場穩定工作,其工作能力又未符合具就業意願但工作能力不足之庇護性就業者定義,無法推介至庇護工場就業。另庇護工場係依產能核薪方式計薪,難以突破基本工資之玻璃天花板,庇護工場亦長期面臨諸多經營困難與挑戰。 有鑑於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自2010年起政策性推動身心障礙者就業社會企業創新模式,其經費補助以逐年遞減為原則,並提供受僱身心障礙者達基本工資之保障,累積七年之政策推動及實務運作經驗。故本研究以EMES三重底線(社會、經濟、治理)指標為分析架構,透過深度訪談方式探究公部門結合企業及非營利組織力量,發展社會企業模式以開創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之歷程、影響與改變。 本研究發現,社會層面包括:(1)社會企業有助於解決身心障礙者就業問題,(2) 社會企業可創造身心障礙者就業產業鍵,展現身心障礙者多元就業面貌之社會影響力,(3)一定比例盈餘回饋於初始公益目的,(4)社會企業人才確有招募及培育不易之情形。經濟層面包括:(1)透過補助創始基金,以協助建立永續性商業模式,(2)朝向財務自主,以降低對補助款之福利依賴,(3)提供身心障礙者較優之基本薪資保障,(4)發展成功的社會企業經營要素,建立規模化或退場之評估機制。治理層面則包括:(1)開放透明之社會企業決策模式,(2)建立責信機制,以確保社會企業與組織使命一致,(3)關注利害關係人並增加對話溝通平台,(4)明訂社會企業與庇護工場雙軌進行之多元政策推動方向,以降低外界對預算分配或身心障礙者就業職缺是否造成排擠效益之疑慮。 綜上,本研究建議短期目標為(1)推廣並提昇身心障礙者就業社會企業之能見度,(2)擴大教育訓練、培育社群及對話交流平台,(3)建構身心障礙者社會企業生態圈,(4)強化社會企業財務營運能力及多元資金來源,(5)打造臺北市社會企業亮點標竿,並推廣臺北市社會企業認證標章,(6)增訂獎補助措施以鼓勵企業投入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社會企業,增加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長期目標則為(1)推動社會效益報告或社會影響力報告,(2)活化社會企業人才資料庫及辦理大型研討會,(3)發展臺北市社會企業行動方案,整合相關創業輔導及育成資源,(4)研議社會企業稅賦減免或相關優惠措施,(5)辦理社會企業行動研究及成效追蹤,並因應身心障礙者就業老化或退化議題規劃相關配套措施,(6)賡續研議各國推動社會企業法制化之規劃及施行經驗,作為未來政策施行之參考依據。 社會企業作為公部門、企業及非營利組織發展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創新模式的其中一環,惟有跳脫經濟效益及產能評估指標,方能彰顯身心障礙者就業之勞動價值與社會影響力,發揮社會、經濟、治理層面之三重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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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友服務導入社會企業政策之研究:以新北市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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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社會企業與社會創業在各地蔚為風潮,然而社會企業方案涉及各種主題與對象如青年創業、身心障礙、外籍配偶、中高齡就業、更生人、環境問題與街友問題等等,其中與研究者工作有關的是街友的議題,研究者希望街友能夠透過社會企業政策的輔導,自力更生重新站立,不再只是依靠政府的救濟補助來重返社會。在社會企業政策的大架構下,研究者參考歐洲EMES學派理論導入社會企業政策之現況及其作法包含社會層面、經濟層面及治理層面之探討,來評估新北市街友服務導入社會企業政策方案,對街友問題解決之可行性,並藉以做為將來政策規劃之依據,本研究採質化研究理論,採用深度訪談法,針對研究問題透過半結構式題綱,以負責之官員、專家學者、街友組織及街友為研究對象,分析政策的內涵及可行性,故本研究以新北市街友服務導入社會企業方案政策為研究對象,分析政策的內涵,並對政府政策、社會企業組織及街友朋友提出建議以供各縣市政府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