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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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大學部學士班,奉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取消分組招生,自99學年度起 ,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以培養社教機構、文化事業、非營利組織之專案管理、行銷公關、人力資源發展、方案規劃、導覽解說和社會倡議之人才為主。

這一年,我們一起探索社會教育……  

歷史沿革

社會教育學系成立於民國44年,是全國唯一以社會教育為名,培養社會教育專業人才的科系,曾分為新聞、圖書館(圖書資訊)、社會事業(社會工作)三組教學。

74學年度成立碩士班,基本目標是為培養社會教育與文化建設所需之行政人員、專業人才與研究人員,以及社會教育專業師資之養成。

84學年度成立博士班,宗旨為研究社會教育理論與實務,以培養社會教育學術研究及行政管理之高級人才。

此外,為滿足社會教育人員專業發展與終身學習之需求,於89學年度開辦社會教育與文化行政碩士學位在職專班。

為因應時代變遷與學術分化,原新聞組、圖書資訊學組、社會工作組等三組,分別於民國86年成立「大眾傳播研究所」、民國91年成立「圖書資訊學研究所」、民國94年成立「社會工作研究所」後,乃進行系所整合作業,並研擬計畫書,呈報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大學部學士班不再分組招生教學。

研究所碩士班則自97學年度起分「成人與繼續教育組」及「社會與文化事業組」兩組招生,藉以深化社會教育研究。

目前設有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以及碩士學位在職專班,各班別形成統整一貫化發展。

自我定位

為配合本校從專門師資培育朝向綜合型大學演變之發展定位,社會教育學系已申請並奉教育部核准,自99學年度起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未來的發展將不再局限於正規學校體系。因此,乃綜合世界潮流與社會需求,將社會教育學系之發展定位為:「針對學習型社會及跨族群文化發展所需,進行有關規劃終身學習活動、經營社教文化事業之研究,並培養學生具備相關之能力。」同時兼顧理論研究與實務教學,加強與業界的合作,以培養具有「社會關懷、文化創新、生活充實、教育推廣」之理念的社會教育人才為目標。

教育目標

社會教育學系遵循校、院之教育目標,以及本系之自我定位,訂定本系之教育目標為:培養兼具「人文關懷、社會責任與文化使命」內涵,於社教文化事業或第三部門等領域,具備企劃、行銷、公關與經營等核心能力之人才。並以掌握社會脈動與全人理解、終身教育政策與行政、不同族群學習特性與方案設計、社教機構經營與行銷、研究方法與媒體製作、社區發展與地方文化創意產業等等為學習核心。

核心能力
冀由培育學生核心能力,以達成前述教育目標。各班別之核心能力如下:

學士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培養學習方案與文化活動之企劃、設計、發展和評析能力。
2.傳播媒體策略運用能力。
培養影像媒體製作、書寫報導企劃,以及新聞媒體資源整合能力。
3.社會文化事業推展能力。
培養社會和文化現象研究,以及方案設計和整合傳播行銷能力。
4.組織永續經營發展能力。
培養組織優劣勢分析能力、學習型組織推展能力和跨組織策略聯盟能力。
碩博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2.社教文化事業經營能力。
3.社會教育專題研究能力。
碩士在職專班核心能力:
1.社會教育理論應用能力。
2.社會教育實務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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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營利組織導入公益創投之模式初探—以傳善獎為例
    (2019) 李和謙; LI, HO-CHIEN
      非營利組織長期來存在營運與發展困境,而源起於歐美之公益創投其初始目的即在於協助非營利組織的整體性能力建構及發展,而非針對組織單一特定的專案目標與成效,達到提升組織財務績效、降低責信不足、建構組織能力及改善資源分配效率等目的。然公益創投概念於2002年導入我國至今已有17年時間,至今仍缺乏具代表性之公益創投實務案例,尤其運用於非營利組織之發展案例幾乎未見。基此,本文嚐試透過社會企業之「社會創新學派」(The social innovation school of thought)觀點、並以國內傳善獎為例來分析非營利組織導入公益創投的成效與可行性。具體而言,本研究脈絡在透過探究過去公益創投無法導入非營利組織之原因,進而梳理公益創投是否真有助非營利組織健全發展?試圖提出公益創投在台灣非營利組織發展之可行性與做法,在本研究中提出具建設性的結論與核心價值。   本研究採取文獻分析法與深度訪談法為主要研究方法。深度訪談對象在研究樣本篩選上,採用矽谷社區基金會的公益創投中心(Center for Venture Philanthropy,2004)對公益創投界定應具備的五個關鍵要素條件來篩選,最後篩選出現階段我國最接近公益創投定義之個案進行研究訪談,含蓋三方主要關係人(投資方、中介方、被投資方)。研究方法係以文獻和訪談結果為基礎,依社會創新學派觀點進行交叉比對分析,以達到研究目的。本研究以探索性研究角度討論: (一)我國非營利組織對公益創投概念認知情況?接受程度? (二)我國非營利組織公益創投運作情形?成效為何? (三)非營利組織公益創投之主要關係人三方關係互動為何? (四)我國非營利組織對公益創投的期待與建議為何?   整體而言,從文獻資料與訪談內容分析發現:「我國公益創投發展歷程受政府認知與政策推動影響深遠。」亦即公益創投未導入非營利組織而是運用於社會企業,與當時政府對公益創投的認知及政策方向推動有關。研究同時發現經過十年(2008-2019),國人對於公益創投定義認知普遍仍不熟悉;在『介入與否認知差異』是一項相當重要發現,研究則顯示在有條件下,非營利組織(NPO)並不排斥低介入輔導,甚至期待中介方能帶來更多資源與協助。此外,雖然三方主要關係人對於公益創投認知具落差、運作亦不適應,但卻皆肯定公益創投所帶來的改變與效益,顯示公益創投模式運用於非營利組織發展是有空間及被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