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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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社會教育學系創立於民國44年,因應社會發展需要而設「圖書館組」、

「新聞組」及「社會事業組」等三組。為使教育內涵符合社會變遷趨勢之需求,於民國61年將「社會事業組」更名為「社會工作組」,於民國86年分組招生。隨著時代變遷及因應專精化需求,原隸屬於社教系的「新聞組」與「圖書館組」,陸續獨立成立研究所。繼兩所之後,考量專業發展必要性,於民國94年本所與社會教育學系分離,成立獨立研究所(碩士班)。

為因應二十一世紀高齡化、少子化、多元家庭發展趨勢,及全球化形成跨國人口流動與資訊科技工業發展,對生活經驗與價值觀的衝擊,導致許多社會議題如:兒童保護、婚姻暴力、移民與移工、酒藥癮、新貧階級、失業、長期照護、及災難不斷衍生。加上我國政治民主化及公民社會建構,使得社會大眾對人權與社會福利權高度關注,更隨著各項社會福利法案立法通過與福利服務方案推動,導致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力需求激增。為因應台灣社會變遷與社會福利之需求,培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並與國際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接軌,本所於民國94年8月1日正式成立。

成立之初,仍隸屬於「教育學院」。由於本所教育目標並非以師資培育為主,且專業屬性與教育學院不同;隨著校務發展規劃,於民國98年改隸屬於新成立之「社會科學學院」(簡稱「社科院」)。由於「社科院」僅三所,規模小不利競爭。為強化校際競爭力,經校務會議通過,本院於民國103年與「國際與僑教學院」整併,更名為「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本所成立僅十三年。自成立以來,規劃之教育目標與發展進程,經多次微幅調整,但未有大變動。近程發展目標,主要是因應社會發展之需求,建構完整之教育訓練課程,並結合多元實務工作領域,強化社會工作專業知能之訓練,培育「家庭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中長程發展目標,強調透過跨國學習與學術交流,培育學生具備國際視野和多元文化素養與能力,向下扎根,尋求發展社會工作學系的可能。

本所中長期發展目標有四:

一、培育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之專業社會工作人才。

二、整合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方法,提升專業社會工作素養。

三、加強學術與實務的交流與互動,充實專業社會工作研發。

四、強化國際學術與研究機構的交流,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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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養社工參與媒合配對過程經驗之研究
    (2019) 楊淨淯; Yang, Jing-Yu
    臺灣收養服務在法律制度及專業服務上針對兒童權益的保護已有大幅進展,為避免私下收養的弊端,制訂無血緣關係之收養必須透過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提供媒合服務,顯見國內收養機構及社工在媒合服務的重要性;故透過收養社工參與媒合配對過程的經驗,以探討臺灣收養媒合服務的現況與困境,並提供實務及制度面的建議。本究採用質性研究,以立意取樣及滾雪球取樣邀請11位從事4年以上之收養媒合服務的工作者參與深度訪談。 研究結果:一、媒合配對機制:國內收養機構的媒合配對機制主要採取團隊或主管決策的媒合方法,並提供特殊需求的收養兒童有多元的媒合機會,但最終媒合配對的決策權仍在服務對象的收養意願。二、社工在媒合配對的考量:社工會針對收養及出養期待、收養家庭現況、收養人及收養兒童的特質、外貌或主觀偏好進行媒合適配性的評估,再考量機構理念對於媒合配對優先順序做初篩決策;社工為媒合服務的協調者及決策者。三、媒合配對的困境與兩難:社工方面受限於專業服務能力不足及多重角色的衝突;機構方面是因跨機構間服務流程的差異及機構間具競爭關係;制度方面則因收養制度使得機構間及收養人的關係緊張、主管機構支持不足、名不副實的媒合服務平台、收養家庭福利支持不足等等;另外,社工在媒合配對過程的兩難為:等待的停損點沒有標準、華人文化與兒童福利觀點的妥協等等。 研究建議:一、實務層面:提供社工專業評估訓練、提升媒合決策專業性、儘早擴大搜尋收養家庭的機會及製作收養人或收養兒童的個人資料表,增加收養媒合的方法。二、制度層面:促進收養媒合服務平台的使用、改善收養服務費用制度及提供更多收養家庭的福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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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工人員之勞動條件、人際關係及離職傾向之研究
    (2015) 鍾伊玲
    本研究之目的在檢驗社工人員勞動條件、人際關係及離職傾向之間的關係。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採取分層便利抽樣方法,以全台灣所有公私部門社會福利服務組織,組織內所有在職的社工人員為研究對象,實際回收330份問卷。問卷內容共分為人際關係量表(包含案主關係量表、主管關係量表及同事關係量表)、勞動條件量表、離職傾向量表與背景變項四部分。所蒐集之資料以描述性統計、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階層回歸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 本研究發現:社工人員的勞動條件屬於中等程度的勞動條件感受,認為組織在『解雇保護與特別休假』的相關規定較為完善,尤其是特別休假與產假。其次,社工人員覺得與案主、主管及其他非社工同事之間的關係尚可,與社工同事間的關係良好。社工人員整體之離職傾向屬於中等程度之情形。未婚的社工人員離職傾向高於已婚的社工人員;機構服務年資滿1年至未滿6年的社工人員離職傾向高於年資未滿1年的社工人員;主管有社工相關學歷的社工人員離職傾向比沒有的低。 至於勞動條件、人際關係與離職傾向三者間的關係如下: 一、組織在薪資收入、不加班與正常休假、解雇保護與特別休假之條件越好,社工人員的離職傾向越低。 二、社工人員的案主關係承諾越高,離職傾向越高;主管關係越好,離職傾向越低。 三、主管關係在勞動條件的薪資收入、解雇保護與特別休假與離職傾向間具有部分中介效果。 本研究最後根據研究結果對實務層面及未來研究提出建議,期使社工人員的勞動條件及人際關係議題受到重視,進而降低流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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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工作人員悲憫疲憊之初探-以大台北地區從事老人日間照顧與居家服務領域為例
    (2018) 黃雅筠; Huang, Ya-Yun
    藉由社會工作實習經驗的反思,察覺到自己對於服務對象情緒上反應所表現的狀態,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引發我對悲憫疲憊的注意及認識,也觸動了研究者想研究此議題的旅程。 在尋找文獻的過程中,發現國外已有一些研究指出悲憫疲憊對專業助人工作者的影響,而目前國內針對專業助人工作者在服務的過程中,產生的工作壓力或是產生的情緒反應之相關文獻,包含情感反轉移、專業耗竭、替代性創傷的文獻雖多,但是對於只針對社會工作人員產生悲憫疲憊之現象、概念和因應的文獻卻相當地有限。因著Smullens於2015年在美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NASW NEWS)出版的<社會工作中專業耗竭與自我照顧>一書中提到,造成專業耗竭的三個主要因素包括悲憫疲憊、情感反轉移及替代性創傷,而在這些因素中,悲憫疲憊是造成耗竭中發生範圍最廣泛的一種。因此採用Smullens對悲憫疲憊的界定,也就是悲憫疲憊是專業耗竭的伴隨症狀之一。 本研究以大台北地區從事老人日間照顧與居家服務領域之社會工作人員為研究對象,以深度訪談法訪談6位,皆為女性社會工作者。研究發現不適當地使用同理容易造成悲憫疲憊,且悲憫疲憊的產生來自於與人互動關係的直接關聯,包括個人過去的工作經歷、工作本身的風險與工作環境外在的因素的間接關聯,且悲憫疲憊如果未適當地被覺察及處理,會影響到社工員其個人生理、心理、社會等層面及其工作和私人生活的狀態。在因應悲憫疲憊的方式,了解身為社工員的限制與責任,有適當地敏銳度和判斷力,拉起實際的專業界線並自我照顧,透過從內心探尋或向外尋求力量等,都能減少其悲憫的壓力。 最後,根據前面描述的研究結果,提出針對組織層面、社工員本身,以及社會工作教育等三個方面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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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工作者參與環境運動的自我實踐
    (2017) 黃念謹; Huang, Nien-Chin
    環境運動與社會工作擁有/追求共通的基本價值——環境公義。對社會工作而言,環境運動更得以作為鉅視面實踐的進路之一。然而,從社會工作的歷史發展脈絡來看,環境議題的焦點偏向「人在環境(或情境)中」(person-in environment or situation, PIE or PIS)的「人文社會環境」(social environment),忽略了落在宰制處境的「生態物理環境」(physical environment);而社會運動在本土的實踐也往往落入專業結構的邊陲。 本研究旨在探索4位社會工作者在環境運動的自我實踐,藉由敘說研究以呈現他們參與的經驗、意義,以及過程中所展現的主體性與能動性。藉此在學術、教育和實務上,建構出以環境意識為出發的實踐知識與社工角色。 同時,對研究者而言,本論文的完成也成就了一場「回歸主體」與「邁向平等」的發聲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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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對「難置兒」之處遇經驗探討
    (2016) 李品蓉; Lee, Pin-Rong
    家外安置是兒少保護的最後一道防線,其中機構安置更是不得不的選擇。從實務中發現有些兒少因不當對待被迫離家進入機構照顧,但卻因特殊身心需求以及行為問題而在安置體系中面臨多次轉換安置,成為在機構中流浪的「難置兒」。為了更能瞭解安置體系中難置兒的現象,以及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如何看待並提供服務,本研究邀請7位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從其服務經驗瞭解難置兒的樣貌、處遇方向、可能的困境與因應策略,並從實務與制度上提出建議。本研究發現如下: 一、難置兒的樣貌:難置兒可區分成三種類型,分別是身體疾病或發展障礙的兒少、嚴重情緒與人際問題的兒少,以及具反社會性行為的兒少。這些難置兒所呈現的共同特徵如缺乏安全感更難建立關係,情緒反應明顯且強烈,低自我價值感與低學習動機。 二、難置兒之處遇服務與策略: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的處遇可分成一般兒少處遇,以及難置兒處遇。一般性處遇包含建立穩定的生活結構與規範、未來生涯規劃的討論,以及強化兒少與原生家庭的連結。在難置兒處遇上則包含提升兒少自我價值感、協助兒少學習表達情緒與行為,以及其他資源的協助。 三、難置兒處遇困境與因應策略:處遇困境可分成社工員個人內在的影響、社工員與生輔員之間的合作與溝通、社工員與網絡之間的合作困境、組織管理限制以及安置體制的資源不足等。針對這些困境,社工員多採取自我調適、上課進修再學習、大量溝通交流,以及召開個案研討會。 四、社工員對兒少安置體制的期許:社工員對兒少創傷的理解仍需訓練,重視照顧工作的困難,如制定合適照顧比、提供與照顧負荷相符之待遇與協助招募與培育照顧人才;此外,制定主責社工員合適的個案量,才能有足夠心力關注難置兒。在體制層面,因為現有安置型態不符其需求,安置兒少需分類、安置型態需更多元;教育體制上也需要更個別化銜接。 據此,本研究針對研究發現進行討論,並針對社工員對難置兒處遇上,以及體制層面提出建議,以供未來實務與政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