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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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社會教育學系創立於民國44年,因應社會發展需要而設「圖書館組」、

「新聞組」及「社會事業組」等三組。為使教育內涵符合社會變遷趨勢之需求,於民國61年將「社會事業組」更名為「社會工作組」,於民國86年分組招生。隨著時代變遷及因應專精化需求,原隸屬於社教系的「新聞組」與「圖書館組」,陸續獨立成立研究所。繼兩所之後,考量專業發展必要性,於民國94年本所與社會教育學系分離,成立獨立研究所(碩士班)。

為因應二十一世紀高齡化、少子化、多元家庭發展趨勢,及全球化形成跨國人口流動與資訊科技工業發展,對生活經驗與價值觀的衝擊,導致許多社會議題如:兒童保護、婚姻暴力、移民與移工、酒藥癮、新貧階級、失業、長期照護、及災難不斷衍生。加上我國政治民主化及公民社會建構,使得社會大眾對人權與社會福利權高度關注,更隨著各項社會福利法案立法通過與福利服務方案推動,導致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力需求激增。為因應台灣社會變遷與社會福利之需求,培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並與國際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接軌,本所於民國94年8月1日正式成立。

成立之初,仍隸屬於「教育學院」。由於本所教育目標並非以師資培育為主,且專業屬性與教育學院不同;隨著校務發展規劃,於民國98年改隸屬於新成立之「社會科學學院」(簡稱「社科院」)。由於「社科院」僅三所,規模小不利競爭。為強化校際競爭力,經校務會議通過,本院於民國103年與「國際與僑教學院」整併,更名為「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本所成立僅十三年。自成立以來,規劃之教育目標與發展進程,經多次微幅調整,但未有大變動。近程發展目標,主要是因應社會發展之需求,建構完整之教育訓練課程,並結合多元實務工作領域,強化社會工作專業知能之訓練,培育「家庭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中長程發展目標,強調透過跨國學習與學術交流,培育學生具備國際視野和多元文化素養與能力,向下扎根,尋求發展社會工作學系的可能。

本所中長期發展目標有四:

一、培育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之專業社會工作人才。

二、整合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方法,提升專業社會工作素養。

三、加強學術與實務的交流與互動,充實專業社會工作研發。

四、強化國際學術與研究機構的交流,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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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機構中的親手足-青少年個案的主體經驗探究
    (2015) 王歆韶
    手足關係在個人一生的發展中具有相當的影響力,手足是重要的社會支持力量來源,在兒童少年保護的家外安置安排中,家外安置帶來的創傷經驗在手足的支持與陪伴中能夠被緩和,但是實際上進行安置決定時,有許多因素使得手足無法共同安置在相同機構,能夠與親手足共同安置的經驗也很少被關注。本研究從與手足共同安置的青少年主觀經驗出發,瞭解共同安置經驗對於個人的影響,從中探究手足共同安置的特殊照顧需求,以及共同安置安排的意義。本研究共訪談四對親手足,研究結果發現: 1.家外安置的安排對於手足的發展具有影響,手足關係與互動在安置前後出現變化。安置初期,手足相較於在原生家庭,容易出現強烈的情感依附,渴望彼此靠近與保護,但隨著安置時間的拉長,手足的發展因著安置的影響要素而相異,在本研究中就出現「獨立發展」、「親密到疏離」、「矛盾糾結」與「互助互賴」這四種不同的經驗。 2.在安置期間,影響手足相處經驗的因素多元,分別有手足間的依附關係、父母教養態度、安置環境與機構規範、機構工作人員與同儕、華人家庭倫理觀念;此外,手足在機構生活中有不同於安置同儕的需求,分別是機構內小家的安排、工作者對於手足問題的處理能力、私密互動空間的需要。 3.共同安置對於手足來說,能夠帶來家的存續與歸屬感,但是安置經驗中卻也存在著正負向以及矛盾對立的相處經驗,同樣對於手足關係發展帶來影響。因著手足關係的特殊性,手足在機構式的照顧中會出現不少挑戰,例如:機構內對於異性別手足的照顧安排、手足個別化發展的需求,手足問題的處理等,考驗著機構工作者的智慧。 研究者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幾點建議。對於兒少保護及安置機構工作者,期待能積極協助手足維繫情感,以及建構手足彼此間支持性的關係,在進行安置安排時,需有完備的需求評估,以提供適切的照顧安排,工作者更必須強化自身對於手足問題的認識與處理能力,並與原生家庭持續工作;再者,對於政策及安置機構,建議建立合適手足共住的安置處所,以及在現有機構空間運用上更貼近使用者的需求,最後建議未來研究可以納入機構工作者,或手足分開安置經驗的多元觀點,並充實手足在結案後發展的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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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機構照顧者與兒少發展依附關係之經驗探討
    (2016) 林蕙平; Lin, Hui-Ping
    本研究旨在了解中長期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中,照顧者與受安置兒少發展依附關係的經驗。研究者採取深度訪談法,訪談中部地區一所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的六位資深照顧者。研究發現為: 一、依附關係發展歷程可略分為關係初期、關係磨合期、調整修復與重建期、關係穩定期與關係告別,歷程非單向線性而是呈現多線、來回發展,階段停留時間亦有個別差異。 二、依附關係發展的磨合因素包括1.安置機構體制限制;2.照顧者個人困境,如價值磨合與角色期待實踐;3.孩子的依附樣貌包括安全感與控制、情緒議題、焦慮/矛盾依附、信任議題、負向內在模式與自尊。以上三者會互相交互作用彼此影響。 三、依附關係的重建架構分為照顧者個人實踐和機構支持兩部分,由下而上則可分為三層。第一層以照顧者的自我覺察、調適為金字塔的基礎,機構則協助照顧者自我探索和整理。第二層重建孩子的安全信任關係是最重要的核心,照顧者的實踐原則包括:1.接納、好奇、同理的態度;2.反覆保證與溝通;3.用口語和肢體行為表達愛;4.對孩子的早期經驗保持敏感度且能適時協助整理;5.問題與人分開;6.建構歸屬感的儀式;7.非暴力的管教;8.運用替代策略緩解分離焦慮。而機構方面則和孩子發展多元依附關係,並支援照顧者。最上層的認知調整和行為管理原則包括1.以關心為基礎;2.溝通澄清;3.理性管教;4.增加孩子對環境的可預測性,避免二度創傷。機構則藉由多元角色合作減輕照顧者管教負擔。 研究建議:照顧者持續進行自我覺察和調適,並對依附關係發展的過程保持理解和耐心;兒少安置機構提升照顧者對依附創傷與重建的知能,提供良好的督導品質和同儕支持,建構完善的安置團隊合作模式與氣氛,減少照顧者工作負荷並給予合理休假,以提升安置照顧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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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對「難置兒」之處遇經驗探討
    (2016) 李品蓉; Lee, Pin-Rong
    家外安置是兒少保護的最後一道防線,其中機構安置更是不得不的選擇。從實務中發現有些兒少因不當對待被迫離家進入機構照顧,但卻因特殊身心需求以及行為問題而在安置體系中面臨多次轉換安置,成為在機構中流浪的「難置兒」。為了更能瞭解安置體系中難置兒的現象,以及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如何看待並提供服務,本研究邀請7位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從其服務經驗瞭解難置兒的樣貌、處遇方向、可能的困境與因應策略,並從實務與制度上提出建議。本研究發現如下: 一、難置兒的樣貌:難置兒可區分成三種類型,分別是身體疾病或發展障礙的兒少、嚴重情緒與人際問題的兒少,以及具反社會性行為的兒少。這些難置兒所呈現的共同特徵如缺乏安全感更難建立關係,情緒反應明顯且強烈,低自我價值感與低學習動機。 二、難置兒之處遇服務與策略: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的處遇可分成一般兒少處遇,以及難置兒處遇。一般性處遇包含建立穩定的生活結構與規範、未來生涯規劃的討論,以及強化兒少與原生家庭的連結。在難置兒處遇上則包含提升兒少自我價值感、協助兒少學習表達情緒與行為,以及其他資源的協助。 三、難置兒處遇困境與因應策略:處遇困境可分成社工員個人內在的影響、社工員與生輔員之間的合作與溝通、社工員與網絡之間的合作困境、組織管理限制以及安置體制的資源不足等。針對這些困境,社工員多採取自我調適、上課進修再學習、大量溝通交流,以及召開個案研討會。 四、社工員對兒少安置體制的期許:社工員對兒少創傷的理解仍需訓練,重視照顧工作的困難,如制定合適照顧比、提供與照顧負荷相符之待遇與協助招募與培育照顧人才;此外,制定主責社工員合適的個案量,才能有足夠心力關注難置兒。在體制層面,因為現有安置型態不符其需求,安置兒少需分類、安置型態需更多元;教育體制上也需要更個別化銜接。 據此,本研究針對研究發現進行討論,並針對社工員對難置兒處遇上,以及體制層面提出建議,以供未來實務與政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