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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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社會教育學系創立於民國44年,因應社會發展需要而設「圖書館組」、

「新聞組」及「社會事業組」等三組。為使教育內涵符合社會變遷趨勢之需求,於民國61年將「社會事業組」更名為「社會工作組」,於民國86年分組招生。隨著時代變遷及因應專精化需求,原隸屬於社教系的「新聞組」與「圖書館組」,陸續獨立成立研究所。繼兩所之後,考量專業發展必要性,於民國94年本所與社會教育學系分離,成立獨立研究所(碩士班)。

為因應二十一世紀高齡化、少子化、多元家庭發展趨勢,及全球化形成跨國人口流動與資訊科技工業發展,對生活經驗與價值觀的衝擊,導致許多社會議題如:兒童保護、婚姻暴力、移民與移工、酒藥癮、新貧階級、失業、長期照護、及災難不斷衍生。加上我國政治民主化及公民社會建構,使得社會大眾對人權與社會福利權高度關注,更隨著各項社會福利法案立法通過與福利服務方案推動,導致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力需求激增。為因應台灣社會變遷與社會福利之需求,培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並與國際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接軌,本所於民國94年8月1日正式成立。

成立之初,仍隸屬於「教育學院」。由於本所教育目標並非以師資培育為主,且專業屬性與教育學院不同;隨著校務發展規劃,於民國98年改隸屬於新成立之「社會科學學院」(簡稱「社科院」)。由於「社科院」僅三所,規模小不利競爭。為強化校際競爭力,經校務會議通過,本院於民國103年與「國際與僑教學院」整併,更名為「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本所成立僅十三年。自成立以來,規劃之教育目標與發展進程,經多次微幅調整,但未有大變動。近程發展目標,主要是因應社會發展之需求,建構完整之教育訓練課程,並結合多元實務工作領域,強化社會工作專業知能之訓練,培育「家庭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中長程發展目標,強調透過跨國學習與學術交流,培育學生具備國際視野和多元文化素養與能力,向下扎根,尋求發展社會工作學系的可能。

本所中長期發展目標有四:

一、培育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之專業社會工作人才。

二、整合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方法,提升專業社會工作素養。

三、加強學術與實務的交流與互動,充實專業社會工作研發。

四、強化國際學術與研究機構的交流,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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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越「雇」事-新移民女性微型創業經驗
    (2015) 林億玫; LIN,YI-MEI
    走訪街頭,多少可見販售異國美食的招牌林立,許多店舖經營者正是來自異國的新移民女性,意味新移民女性的就業型態不再侷限於受雇工作或非典型勞動,創業漸漸成為另一項選擇,其中又以小本經營的微型創業居多。儘管微型創業較易入門,但仍具某種程度的風險,新移民女性選擇創業的考量為何?如何在接待社會積累創業資本進而實踐創業計畫?創業又對她們的生活帶來什麼轉變?為尋找上述疑問之解答,本研究企求探討新移民女性的微型創業經驗,使用質性研究方法,透過深度訪談法蒐集資料,共訪問8位居住於台北、新竹及台南的已創業新移民。 研究發現促發新移民女性創業的背景,分別為工作與照顧責任的衝突、受到創業優點的吸引、夢想實踐。創業籌備期間,受訪者會視個人資源多寡決定創業規模,資金部分多為個人積蓄,少數由丈夫及早年來臺的娘家親屬協助,對政府提供的創業貸款方案持保守態度;創業技術方面,通常來自受訪者過往的工作經驗累積,其次才是為了創業計畫特別花時間學習;創業經營期間,為求生意興隆,除秉持真材實料,更會運用行銷策略刺激買氣,如外送、宅配或客製化服務,過程中難免遭遇困境,面臨資金周轉不靈、人事困境或場地更迭變動,往往透過非正式資源的協助解除危機,但並非每次皆能順利因應。創業過程有苦有樂,對多數新移民女性而言都是一個關鍵的轉捩點,她們從中獲得經濟自主機會,提升家庭權力位階,與受雇工作相比,擁有更多時間可彈性支配運用,在工作及生活中拾得掌控權,更重要的是她們藉由創業找到階級流動的可能。 最後,研究者建議我國政府應提供更適切與可及性之創業輔導方案,重視新移民的多元文化特質,協助發展、運用該項優勢,實務工作者則須充分掌握社區資源,有效連結建立供需互助網絡,為新移民女性提供更友善的創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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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督者於督導過程中的充權經驗-以醫務社會工作為例
    (2017) 韓麗年; Han, Li-Nien
    醫務社會工作人員在高度專業發展的醫療環境中,經常性的感受到消權狀況,會影響到其充權弱勢個案及其家庭的能力。故此論文之研究目的為探討受督者來自督導者的充權經驗,並使其轉化為自身力量的歷程,以作為醫務社會工作督導者對受督者充權策略之參考。 本研究採行質性研究方法,深入訪談八位醫務社會工作人員,探討受督者經由督導者的充權行為,使其從消權、充權到爭取專業平權的經驗歷程。 研究結果顯示,社工在個人專業能力、團隊工作、社工部門所感受到的消權狀況,經過督導者在加強個人專業知能、提升與醫療團隊其他成員的對話能力等充權行為後,會令受督者產生內在力量增加、工作上重新著力、更肯定工作價值以及開始爭取專業平權的四階段充權歷程,其中促進反思是督導者重要的充權作為,肯定自我工作價值受到督導者的身教影響最多。然而,個人專業和團隊工作的消權狀況會逐漸改善,但部門的消權狀態卻日益嚴重。 故在醫務社工實務面提出,可將督導者充權知能之培訓課程,融入社工部門之一般性教育訓練課程、督導者應與受督者建立合作取向的夥伴關係、督導者應著重本身的身教示範,以及受督者可藉由督導權力關係進行自我充權之提醒,四點建議。 在醫務社會工作督導制度面上建議,依據年資做階段性的調整,新進員工採行結構性督導制度,三年以上年資者以完成專業任務的自主性督導為主。 在強化組織充權策略方面建議,對內社工部門於醫院內部建立兩種以上的權力來源,對外建議醫務社工專業團體應對醫務工作內容尋求集體意識,並由外在力量影響醫院雇主對醫務社工工作內容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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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工作者參與環境運動的自我實踐
    (2017) 黃念謹; Huang, Nien-Chin
    環境運動與社會工作擁有/追求共通的基本價值——環境公義。對社會工作而言,環境運動更得以作為鉅視面實踐的進路之一。然而,從社會工作的歷史發展脈絡來看,環境議題的焦點偏向「人在環境(或情境)中」(person-in environment or situation, PIE or PIS)的「人文社會環境」(social environment),忽略了落在宰制處境的「生態物理環境」(physical environment);而社會運動在本土的實踐也往往落入專業結構的邊陲。 本研究旨在探索4位社會工作者在環境運動的自我實踐,藉由敘說研究以呈現他們參與的經驗、意義,以及過程中所展現的主體性與能動性。藉此在學術、教育和實務上,建構出以環境意識為出發的實踐知識與社工角色。 同時,對研究者而言,本論文的完成也成就了一場「回歸主體」與「邁向平等」的發聲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