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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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社會教育學系創立於民國44年,因應社會發展需要而設「圖書館組」、

「新聞組」及「社會事業組」等三組。為使教育內涵符合社會變遷趨勢之需求,於民國61年將「社會事業組」更名為「社會工作組」,於民國86年分組招生。隨著時代變遷及因應專精化需求,原隸屬於社教系的「新聞組」與「圖書館組」,陸續獨立成立研究所。繼兩所之後,考量專業發展必要性,於民國94年本所與社會教育學系分離,成立獨立研究所(碩士班)。

為因應二十一世紀高齡化、少子化、多元家庭發展趨勢,及全球化形成跨國人口流動與資訊科技工業發展,對生活經驗與價值觀的衝擊,導致許多社會議題如:兒童保護、婚姻暴力、移民與移工、酒藥癮、新貧階級、失業、長期照護、及災難不斷衍生。加上我國政治民主化及公民社會建構,使得社會大眾對人權與社會福利權高度關注,更隨著各項社會福利法案立法通過與福利服務方案推動,導致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力需求激增。為因應台灣社會變遷與社會福利之需求,培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並與國際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接軌,本所於民國94年8月1日正式成立。

成立之初,仍隸屬於「教育學院」。由於本所教育目標並非以師資培育為主,且專業屬性與教育學院不同;隨著校務發展規劃,於民國98年改隸屬於新成立之「社會科學學院」(簡稱「社科院」)。由於「社科院」僅三所,規模小不利競爭。為強化校際競爭力,經校務會議通過,本院於民國103年與「國際與僑教學院」整併,更名為「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本所成立僅十三年。自成立以來,規劃之教育目標與發展進程,經多次微幅調整,但未有大變動。近程發展目標,主要是因應社會發展之需求,建構完整之教育訓練課程,並結合多元實務工作領域,強化社會工作專業知能之訓練,培育「家庭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中長程發展目標,強調透過跨國學習與學術交流,培育學生具備國際視野和多元文化素養與能力,向下扎根,尋求發展社會工作學系的可能。

本所中長期發展目標有四:

一、培育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之專業社會工作人才。

二、整合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方法,提升專業社會工作素養。

三、加強學術與實務的交流與互動,充實專業社會工作研發。

四、強化國際學術與研究機構的交流,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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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密關係暴力高危險案件實務介入與處遇之探討
    (2012) 趙國妤; Chao, Kuo-Yu
    國內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立法,透過保護令的聲請對於家庭暴力受暴者的保護、施暴者的約束雖已較以往改善許多,然而對於施暴情形嚴重的相對人或是具有高度危險因素的親密關係暴力受暴者,仍無法完全透過法律的約束保障受暴者的人身安全。在參考英國Cardiff市的Multi-Agency Risk Assessment Conference(MARAC)後,我國將親密關係暴力危險分級制度,以及跨機構網絡評估與合作引進,以「高危險案件網絡安全防護行動」做為服務模式,提供親密關係暴力高危險程度案主相關服務。回顧國內與高危險案件網絡安全防護行動相關文獻,多聚焦探討危險分級量表的施測,以及高危險案件網絡安全防護行動對於網絡單位之影響。本研究欲聚焦於高危險案件網絡安全防護行動中,社會工作者的處遇與網絡單位合作間的介入,探討社會工作者服務高危險案件的樣貌,包含:高危險案件整個服務過程的脈絡、評估並與案主建立關係、與防治網絡合作介入。 研究透過質性研究之深度訪談法,以半結構的訪談大綱訪談包含台北市與新竹縣共11位提供親密關係暴力高危險案件服務之社會工作者。研究發現,在服務高危險案件時社會工作者的專業判斷,仍為評估親密關係暴力案主危險程度的主要依據。而在處遇的過程中,社會工作者面臨高危險案件網絡安全防護行動與案主自決的矛盾與衝突,而社會工作者也在實務中因應出不同的處理方式。而在防護網絡行動中,仍以警政單位與社政單位的兩方互動為主要的網絡合作,透過網絡會議中擬定之介入策略提供服務。 親密關係暴力高危險案件所涉及的議題廣泛,有賴網絡單位積極介入才能更全面性提供案件處遇與介入。而現行高危險案件網絡安全防護行動中,對於衛政單位提供藥酒癮、精神疾病類型案件介入仍有相當的需求,因此本研究建議應於社區中建立藥酒癮、疑似精神疾病通報機制,提升衛政單位在高危險案件的介入參與層面。並透過建立警政單位在高危險案件上之責任歸屬,提升員警約制告誡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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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家暴事件服務處 社會工作倡導經驗之探究 ~以勵馨基金會為例
    (2012) 盧詠麗; Yung-Li Lu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探究法院家暴事件服務處社會工作者於法院的社會工作倡導經驗,同時瞭解社會工作者對個案權益與倡導的認知,以及整理倡導經驗對社會工作者的影響與反思,並於了解後提出相關政策與實務建議。基於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上採用質性研究、深度訪談,共計邀請16名家暴事件服務處社會工作者與督導受訪。最後,本研究獲致結論如下: 一、個案權益內涵 社會工作者認為個案權益的核心為「法律權益」、「人身安全」,除此之外,社會工作者擴大了個案權益認知的層次,將個案權益內涵歸納出3階段8項權益。最後,社會工作者認為個案「明瞭訊息的程度」,是促使個案行使各項權益的關鍵。 二、社會工作倡導經驗 社會工作者的倡導經驗內涵包括觀察焦點、策略、阻礙與因應等四面向。社會工作者觀察人員、制度、硬體環境等,並視倡導目的與情境,產出多元豐富的倡導策略,逐步發展「變形蟲模式」倡導模式。在過程中,會遭遇部分阻礙因素,社會工作者根據阻礙,再發展出因應解決方式,克服倡導阻礙。 三、倡導經驗的影響與反思 綜合倡導經驗,從中發現建構社會工作者的倡導概念有其重要性,其倡導概念培養與發展需要一定的時程,並且需要系統化的倡導概念與策略訓練。此外,在倡導經驗中,探究了社會工作者自我充權因素,並也針對服務與倡導並行、需具備的多元特質,以及組織的支持與投入表達看法與反思。 根據以上結論,本研究分別針對倡導策略、社會工作者的倡導訓練與倡導工作上的支持提出建議。最後也建議政府能在網絡間建立倡導討論平台,協助服務處倡導工作進行,並且也建議學校社工教育能加強社會工作倡導教育,正視社會工作倡導觀點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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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尋求一個安全的處所
    (2011/08/01-2012/07/31) 游美貴
    當婦女遭受家庭暴力而離家,或者為人身安全的考量短暫的離開住所,讓其能有一個安全的處所可去,成為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不可或缺的一環。台灣在庇護服務的研究實在不多,坊間有關受虐婦女庇護服務的書籍闕如。研究者有幸受到許多庇護所信賴與協助,取得相關的實證資料,並感受實務工作者對於專業服務品質提升的需求。為此,研究者擬以2005年8月起至2011年7月間的庇護服務研究為主,規畫實證性研究基礎的專書寫作,並預計於此次寫作再更新及增加相關研究資料,如空間規劃與設計等等。 本專書寫作旨在彙整台灣在家庭暴力庇護服務的本土化經驗,期能給予目前從事家庭暴力庇護服務工作者,一套由理論到實務應用的參考教材。或是作為即將投入家庭暴力庇護服務工作者,在資源規畫與設計時的參考。本專書預計有十章,分別為第一章至第二章的緒論與理論基礎篇;第三章至第四章的政策篇;再來為第五章至第九章的實務篇;以及第十章的庇護服務回顧與未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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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與整合---建構家庭暴力被害人庇護服務區域合作服務模式之研究
    (2010/08/01-2011/07/31) 游美貴
    本研究目的旨在發展庇護機構區域合作的模式,擬就實地了解庇護機構工作人員的實務經驗,並於研究期間建構聯繫溝通平台,使得參與研究的庇護機構可以適時了解區域合作改變服務的歷程。爰此,本研究目的有以下列幾項:了解各縣市庇護機構的運作情形、了解庇護機構對於區域合作的看法與意見、探討各區域庇護機構在合作時可能遭遇的困境及改善方式及建構各區域庇護機構合作模式。 本研究採取質化研究,分成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透過實地訪視的方式,與庇護機構工作人員面對面訪談,了解庇護機構對於區域合作的意見與看法。第二階段則是建構區域溝通平台,藉由區域焦點團體座談,使得區域內庇護機構可以互相交流,並確認合作模式;然後將合作模式帶回實務工作執行,並在執行過程中後期再進行焦點團體座談修正合作模式;最後完成庇護機構區域合作模式的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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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線設置的反思--以113保護專線為例
    (臺灣省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籌集管理委員會, 2011-06-01) 游美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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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家庭暴力個案資料庫」使用問題之探討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2014-01-01) 游美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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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主義團體工作實踐--以婦女庇護所為例
    (內政部社區發展雜誌社, 2012-12-01) 游美貴; 西蒙‧拉皮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