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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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社會教育學系創立於民國44年,因應社會發展需要而設「圖書館組」、
「新聞組」及「社會事業組」等三組。為使教育內涵符合社會變遷趨勢之需求,於民國61年將「社會事業組」更名為「社會工作組」,於民國86年分組招生。隨著時代變遷及因應專精化需求,原隸屬於社教系的「新聞組」與「圖書館組」,陸續獨立成立研究所。繼兩所之後,考量專業發展必要性,於民國94年本所與社會教育學系分離,成立獨立研究所(碩士班)。
為因應二十一世紀高齡化、少子化、多元家庭發展趨勢,及全球化形成跨國人口流動與資訊科技工業發展,對生活經驗與價值觀的衝擊,導致許多社會議題如:兒童保護、婚姻暴力、移民與移工、酒藥癮、新貧階級、失業、長期照護、及災難不斷衍生。加上我國政治民主化及公民社會建構,使得社會大眾對人權與社會福利權高度關注,更隨著各項社會福利法案立法通過與福利服務方案推動,導致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力需求激增。為因應台灣社會變遷與社會福利之需求,培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並與國際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接軌,本所於民國94年8月1日正式成立。
成立之初,仍隸屬於「教育學院」。由於本所教育目標並非以師資培育為主,且專業屬性與教育學院不同;隨著校務發展規劃,於民國98年改隸屬於新成立之「社會科學學院」(簡稱「社科院」)。由於「社科院」僅三所,規模小不利競爭。為強化校際競爭力,經校務會議通過,本院於民國103年與「國際與僑教學院」整併,更名為「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本所成立僅十三年。自成立以來,規劃之教育目標與發展進程,經多次微幅調整,但未有大變動。近程發展目標,主要是因應社會發展之需求,建構完整之教育訓練課程,並結合多元實務工作領域,強化社會工作專業知能之訓練,培育「家庭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中長程發展目標,強調透過跨國學習與學術交流,培育學生具備國際視野和多元文化素養與能力,向下扎根,尋求發展社會工作學系的可能。
本所中長期發展目標有四:
一、培育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之專業社會工作人才。
二、整合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方法,提升專業社會工作素養。
三、加強學術與實務的交流與互動,充實專業社會工作研發。
四、強化國際學術與研究機構的交流,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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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提供目睹婚姻暴力兒童服務社工之處遇經驗(2009) 任彥蓉中文摘要 在台灣,目睹兒童服務已發展一段時間,目睹兒童服務多分散在婦保機構、兒保機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以及以目睹兒童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單位,在不同的機構中,目睹兒童的介入計劃與處遇方式也相異,社工多元的處遇經驗值得深入探討,且整合社工員之處遇經驗對於睹兒童服務的推展是有相當的重要性與必要性,透過經驗的統整,能提升目睹兒童服務提供者工作效能與服務品質,也能促進其合作,建立夥伴關係,共同合作推展目睹兒童的處遇工作。 本研究以提供目睹兒童服務之社工為研究對象,採用質性研究方法中的深度訪談法進行,瞭解社工員如何看待目睹兒童、探討社工員之處遇經驗,以及社工員如何看處遇服務對目睹兒童影響,研究共訪談十位社工員。研究發現,社工員除了看到目睹兒童之負向特質,也看到目睹兒童發展出正向能量與展現復原力,此外,從社工員與暴力家庭互動過程中,可以看見家庭問題即是兒童問題,「家庭一體」的重要性是不可忽略的,以家庭整體(包含加害人、受暴者與目睹兒童)做為介入焦點之服務方式相當重要。為建構目睹兒童完善支持系統,社工員必須與服務網絡建立密切的合作關係,像是婦保社工、校園教師,共同創造目睹兒童的未來。 本文文末提出相關的討論與建議,期待藉由本研究結果,累積台灣本土提供目睹兒童服務之經驗,促進目睹兒童處遇工作之發展。Item 國際遷移的另一種視野:東南亞籍男性婚姻移民來台灣之生活適應(2009) 林漢岳研究者從多方的學術研究與大眾媒體報導中發現,對於來台東南亞籍男性婚姻移民生活,目前的論述多半只是一個模糊的概說,且多持著負面的角度。為此,本研究之目的為希望了解東南亞籍男性婚姻移民來台灣之後的生活經驗與歷程,包括其選擇遷移的緣故、家庭互動關係、人際網絡關係等。 由於男性新移民在台人數較少,且對於他們的分布型態、模式尚未有完整的論述,本研究以採取質性研究進行研究。就深度訪談法(in-depth interviewing)訪談八位住於台北縣市與桃園縣的東南亞(包括菲律賓籍、泰國籍、印尼籍以及馬來西亞籍等)男性婚姻移民,就他們的敘述中了解每個事件對其之意義為何。 從研究過程中,研究者開始對他們在臺灣生活的樣貌有了初步的了解。本研究發現東南亞籍男性婚姻移民在台灣之生活經驗實際上是一連續適應歷程,而台灣社會民眾對於東南亞籍移民者的態度與對待方式也會影響到移民者的適應。此外,這其中東南亞籍男性婚姻移民面對移民社會的結構限制,也會發展出自己一套多元文化的因應方式。 綜上所述,研究者建議社會工作實務與教育可就以下努力;包括針對男性婚姻移民辦理適當的職業訓練與賦權教育,而實務工作者也應就移民多樣性設計發展相關服務。最後,研究者也建議未來相關研究可行方向。Item 民間社工員之增強權能感、自我效能與工作滿意度之研究(2009) 林彥宏摘要 長期以來,國內外的眾多研究發現社工員的工作滿意度始終不高,可能與業務內容繁瑣、工作壓力沈重、福利保障不足、薪資偏低、人身安全威脅等問題有關,這些因素也成為了影響社工員留職的主要原因。因此,本文旨在關注身為專業助人者之社工員,針對社工員在工作職場上的工作滿意度為一變項的思考邏輯下,試圖以組織管理的出發點切入,找出具有提高社工員工作滿意度之變項。 增強權能對於社工界並不陌生,多數的運用都針對案主層面加以討論,但甚少有文獻對於社工員自身的增強權能感(staff empowerment)作詳細的探討與說明;自我效能則是Bandura(1977)提出的概念,認為其對於個人工作上認知的改變具有相當重要的貢獻,將可以藉此對工作態度上的知覺有所影響,因此研究者藉此著力於社工員所處之組織環境脈絡與個人內在心理過程對於影響工作滿意度的知覺狀況進行研究,將增強權能感與自我效能納入研究變項,並期待藉著研究結果釐清社工員增強權能感、自我效能與工作滿意度之間的關係 本研究係以分層隨機抽樣方式,將全台灣各縣市分成北、中、南、東四區,從各區抽取四個縣(市)單位,但東部地區只有三縣(市),因此採全抽之方式,並從各縣市內的私立社會福利機構中抽四個機構,東部地區則抽取等比例之機構數量,共抽出大約六十六個機構,機構內職稱為「社工員」的工作人員皆為樣本對象,回收有效問卷兩百四十一份。綜合分析研究結果發現如下: 一、在增強權能感部分,社工員其整體增強權能感為中間偏高的程度。個人特徵變項中,已婚、機構內之社工員數量越少之社工員,其整增強權能感較高。 二、在自我效能部分,社工員的自我效能為中間偏高的程度。個人特徵變項中,年齡較大、已婚、東部地區、機構內之社工員數量越少之社工員,其自我效能的程度較高。而增強權能感與自我效能為顯著正相關。 三、在工作滿意度部分,社工員的工作滿意度為中間偏高的程度。個人特徵變項中,年齡較大、已婚、現職年資較長、東部地區、機構內社工員數量越少之社工員,其工作滿意度較高。而增強權能感、自我效能與工作滿意度為顯著正相關。 四、透過階層迴歸分析結果發現,社工員年齡、擁有權、自我效能得對工作滿意度產生影響力,另外,自我效能證實為部分中介效果。 五、透過路徑分析結果發現,增強權能感與自我效能此兩變項可用來預測工作滿意度,且增強權能感透過自我效能此一中介變項後,更能加以提升工作滿意度。Item 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對目睹婚姻暴力兒童特質辨識與處置之研究(2009) 解佩芳當前國內外已有許多實證研究證實目睹婚姻暴力對於兒童的情緒、行為、社會功能等面向都會形成負向的影響。然而,因暴力家庭的變動性大、隱密性高等特質,使此類兒童不易進入社政的服務體系中。因此,教育系統一線的辨識與處置角色之發揮便相形重要。本研究以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作為研究對象,藉由問卷調查法瞭解其對於目睹婚暴兒童之辨識能力,以及在處置上相關資訊,包含:對處置原則的瞭解、對於適合作為教育系統之責任的服務項目認知、處置中遭遇的困難、以及因應而生希望獲得之社政體系的協助。 本研究共發放問卷353份,回收之有效問卷為287份,有效問卷總回收率為81.3%。依據描述性統計和邏輯迴歸分析,發現以下研究結果: 1. 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對於兒童目睹婚姻暴力的「風險程度高」之特質案例,辨識的正確率高於目睹婚姻暴力的「風險程度低」之特質案例。 2. 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對於「不應對兒童給予過度承諾」、「不應對兒童家庭發生暴力的原因予以解釋」此兩項目睹婚姻暴力兒童的處置原則較不瞭解。 3. 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對於目睹婚暴兒童處置過程中之責任劃分,對於九項服務具有高共識程度。 4. 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認為其在目睹婚姻暴力兒童的處置中,最容易遇到的困 難為「兒童不願意將目睹暴力之事告知班導師」、以及「專業知能不足」。而其最希望獲得的協助包含:專業知能之獲得、多元專業網路系統之合作、與轉介體系之建制此三大面向。 5. 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發現目睹婚暴兒童之管道多透由「兒童主動告知」。此外,在面對目睹婚姻暴力兒童,其最多提供的協助為諮商輔導與轉介。 6. 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對於目睹婚暴兒童之辨識能力、處置原則之瞭解、服務項目之認定、和遭遇的困難,會隨其人口背景變項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針對研究結果,研究者並於文章中提供相關的討論與建議。Item 她們的故事:女性藥癮者對美沙冬替代療法之主觀經驗及性別角色需求(2009) 溫臻婷; Chen-Ting Wen她是女生,她懷孕,她是媽媽,她吸毒。當女性藥癮者面對傳統社會性別角色壓力時,她們如何自我認同與調適?當進入美沙冬替代療法後,在生活層面上實踐性別角色,她們遇到的難題與衝擊,以及對於婚姻、懷孕、養育的想法為何?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瞭解女性藥癮者對於參與美沙冬替代療法的經驗與想法,經由自身所處的社會脈絡位置,說出她們的聲音與需求。本研究方法是以敘事來進行,共訪談三位女性:婉婷、曉君與麗玲的生命故事。經由她們敘說的生命歷程,來探究她們身為女兒、妻子、媳婦、與媽媽的生命樣貌與生活經驗,以及關係中的自我。研究結論如下:美沙冬替代療法能讓女性藥癮者回歸主流價值,移動的可能性增加,但她們面臨是否告知家人,選擇說謊言來掩飾喝藥事實。再者,小孩誰來照顧?為了兼顧母職角色,只能將幼兒帶至診所。女性在性別混合支持團體感到困窘感受、喝藥遇到性騷擾的經驗、面對社會烙印的問題。她們內在充滿對性別角色內涵的衝突與矛盾,喝藥使她們認為自己不會扮演好一個好女兒、好媳婦、好媽媽、好太太的榜樣。她們歷經恐懼的情緒,擔心生下畸形兒的懷孕生命歷程。與伴侶交纏用藥,交錯婚暴的經驗,伴侶關係動力變得複雜。女性藥癮者的社會支持敘說可以發現,家人很少幫助她們、她們對孩子非常在乎。女性藥癮者與他人連結關係是以重要他人需求而主,犧牲是事實但是心甘情願。本研究建議美沙冬替代療法政策上應加入性別觀點,關注女性藥癮者性別角色需求,以女性與小孩的服務做考量,開放單純女性喝藥時段與單純女性支持團體、最後,因女性藥癮者大多數正逢生育年齡,關懷母職角色與懷孕風險問題。Item 婚暴目睹兒童家庭轉換經驗初探(2009) 陳玟璇離開施暴情境的婚暴目睹兒童,也許不若婦女一般需煩惱家計及生活,但在搬遷的過程中卻受到環境、家庭生活、學校人際網絡轉換的影響,這意味著婚暴目睹兒童有著與婚暴婦女不同的困境與需求,而此篇的目的,即在還原婚暴目睹兒童對家庭轉換歷程中的主觀感受與需求,並探討其因應家庭轉換的模式。 本研究以目前與婚暴婦女同住的婚暴目睹兒童為研究對象,藉由與四個家庭中的七位婚暴目睹兒童及其照顧者分別進行深度訪談,探討婚暴目睹兒童對家庭轉換經驗的主觀感受、因應方式及對家的認知與期待。研究結果發現婚暴目睹兒童脫離暴力之後,可依照受暴力的影響程度將其經驗分為變動期以及調適、穩定期。而從受訪的婚暴目睹兒童的感受中發現,他們在變動期對不穩定或不佳的環境可接受,但對照顧者改變則表達較多的不適應,並重視穩定的情感陪伴,而在調適-穩定期則對父親角色的期待較少表達。此外,經歷家庭轉換的受訪婚暴目睹兒童,出現許多適應困境及心理困擾,其中又以轉換照顧者對他們在生活適應、安全感上的影響最大。 另外,本研究也整理出「與母親同住」、「曾接受機構安置」、「曾單獨與父同住」三種婚暴目睹兒童的環境轉換型態可能分別面臨不同的危機及需求,也發現婚暴目睹兒童即使處於逆境,也能正向看待物質匱乏的環境,而家庭也有能力發展出資源來因應危機。Item 跨文化社會工作者的服務經驗與反思(2008) 陳依潔; Chen Yi-Chieh1990年代以來陸續有東南亞籍新移民移入台灣,自此與新移民相關的議題成為主流的討論焦點。面對東南亞籍新移民移入台灣社會,我國的社會工作領域至今仍在摸索各種不同的工作方法與模式,對於實際提供服務的第一線跨文化社會工作者來說,最為迫切需要的是在實務工作當中如何提供不同文化服務對象更優質的服務,但是更好、更具社會正義的實務不能只是一種口號。 本研究以新移民婦女服務中心為研究場域,藉由與跨文化社會工作者的深度訪談及參與觀察,探討工作者在服務過程中如何看待自己及新移民帶來的多元文化現象,及其在實務中經驗到的差異、衝擊、反思與行動。研究發現工作者在實務中經歷個人、主流文化、專業倫理與價值及多元文化的多方拉扯,工作者接觸到不同文化服務對象並呈現出一個動態的跨文化學習歷程。在工作關係中,除了要繼續發展文化勝任能力之外,還要加強有關跨文化實務中的權力議題。本文末從社會工作教育、社會工作價值與倫理、跨文化社會工作實務及機構等面向提出建議。 這些跨文化社會工作者在服務過程中經歷的種種衝擊、反思或是更具體的行動則像是種子一般播種在台灣本土的跨文化實務的土壤,也期待藉由這幾位工作者的經驗能夠讓本土的跨文化社會工作實務更加茁壯。Item 社工員親屬寄養認知與寄養品質指標之研究(2009) 江惠月本研究想要瞭解國內親屬寄養為何一直無法被推展。因此,將從探討社工員對於親屬寄養的認知著手,包含優缺點以及親屬的範圍。此外,也將探究社工員對於親屬寄養的品質指標意向為何,藉此了解非親屬寄養品質指標用在親屬寄養的合適性。本研究以縣市政府兒少保護社工員,及家扶基金會和世界展望會從事寄養業務的社工員為研究對象。採普查方式施以問卷調查,共計發出525份問卷,回收355份,回收率為67.6%,有效問卷為336份。其研究結果簡列如下。另根據研究結果,研究者進而對於社工員在親屬寄養的認知、親屬寄養的品質指標,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相關建議,期望親屬寄養能夠在未來有良好的推展。 研究結果如下: 1.社工員服務單位大部分支持運用親屬寄養家庭,但實際運用卻沒有相對的普遍。 2.社工員對於親屬寄養大部分的優缺點抱持認同的態度,只有對於少部分的優缺點認知與國外研究有所差異。 3.社工員認為無血緣關係但與兒童有強烈情感關係的人,或是兒童的直系血親也可成為親屬寄養家庭,若有血親關係則以三等親內較佳。 4.社工員認為親屬寄養家庭需有家庭條件限制;要有研習訓練,但其訓練可用不同於現行一般寄養家庭的方法替代;要有寄養許可證,但寄養許可證可於兒童安置後一定期限內取得;要有社工員的督導訪視,其訪視的頻率比照一般寄養的情況辦理;應給予寄養費用;社工員越同意直系血親擔任親屬寄養家庭,對於給付其寄養安置費或其他補助費用的同意度越高。 5.在個案篩選項目上,社工員覺得遭受父母性侵害的兒童不宜安置親屬寄養家庭。但因父母物質濫用,或遭受父母身體虐待的兒童,有過半社工員認為可以安置在親屬寄養家庭。 6.社工員越認同親屬寄養的優點,越認為「研習訓練可用其他替代方式」,也越認為「寄養許可證可於兒童安置後一定期限取得」;社工員對親屬寄養缺點越認同,越認為要有家庭條件限制、研習訓練以及社工的督導訪視,且越傾向不給予親屬寄養安置費。Item 運用優勢觀點探討青少年之貧窮生活經驗(2008) 林文婷優勢觀點是近代發展出之社會工作理論,即使社會工作長久以來都強調要著重服務對象的優點與能力,不過直到1980年代晚期,優勢觀點才被納入實務取向內。 在傳統社會工作專業發展中,病理模式一度居於主流之位,但優勢觀點的發聲,認為實務工作者不該僅將焦點置於服務對象的缺陷與不足,如何去發覺個人所擁有的優勢層面才是值得被關注的。優勢觀點尊重且強調每個人的主體性,它肯定個人獨一無二的生命故事,並相信服務對象本身擁有的能量,實務工作者的存在是與其一同合作努力,去激發出屬於他們自己的優勢和價值。優勢觀點期待讓服務對象在工作過程中得到充權,找到重新肯定自我的意義與價值。 本研究以7位貧窮青少年為研究對象,結合優勢觀點探討其在貧窮生活經驗中(聚焦於自我看法、同儕以及家人與親子關係三大面向),個人所具備之內外在優勢。研究發現受訪青少年所擁有之內在個人優勢可分為:正向思考(對於「貧窮」的認知、對於「自我」的選擇與改變、對於「未來」的夢想)、正向人格特質(知足、早熟獨立、高度自我要求、自信、樂觀、體貼、積極規劃,徹底執行、踏實)、良好自控力與問題解決能力(同儕互動面向、家庭經濟危機面向)以及重視自我為生命主角等四大面向;而外在環境優勢方面,則有家人與親友、朋友、鄰里、學校與軍警大學體系、社福機構、政府單位與靈性支持--宗教信仰等七大面向。 最後在研究討論中,研究者認為青少年期所獨有之特質可與優勢觀點相互結合,因此實務工作者可利用其加以發展,做為青少年內外在優勢的發覺與創造者。文末,研究者也分別提出對於從事實務工作、政策規劃與學術研究上之建議。Item 新移民草根組織之發展模式與充權策略(2009) 何思函; He, Sih-Han本研究將「由下而上」形成草根組織,視為新移民反壓迫、充權的重要途徑之一。故以臺灣各地新移民草根組織為研究對象,透過資深成員的深度訪談、及蒐集組織發展歷史的文獻資料進行分析,探討各新移民草根組織的背景脈絡和組織經驗。發現由於創始人背景、發起理念和組織目標的不同,各自發展出不同的運作模式。並且受到內外部環境的影響,紛紛採取各式行動策略和戰術以達成組織目標。同時透過研究也瞭解草根組織如何經由促進新移民參與組織活動、及改善公共政策的政治行動,成為新移民充權實踐和發聲的管道。期待研究結果能提升對新移民草根組織與新移民充權的瞭解與重視,也作為後續推動新移民實務工作與相關研究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