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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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成立於民國44年6月5日,時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臺灣省立師範大學,初設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工業教育五個學系,發展迄今,本院共設有7個學系(均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5個獨立研究所、1個院級在職碩士專班。

本院為國內歷史最久之教育學院,系所規模、師資,及學生品質向為國內首屈一指,培育英才無數,畢業校友或擔任政府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中堅人才、或為大學校長及教育相關領域研究人員、或為國內中等教育師資之骨幹、或投入民間文教事業相關領域,皆為提升我國教育品質竭盡心力。此外,本學院長期深耕學術,研究領域多元,發行4本 TSSCI 期刊,學術聲望備受國內外學界肯定,根據 2015 年 QS 世界大學各學科排名結果,本校在教育學科名列第22名,不僅穩居臺灣第一,更躍居亞洲師範大學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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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方案目標評鑑之研究
    (2010) 劉鳳雲
    本研究透過文件分析、訪談及問卷調查,探究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目標、目標適當性及達成情形,並根據研究結論,提出建議,供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學籍學校及相關方案辦理者參考。訪談部分,計訪談4名申請者、3名學生學籍學校代表及5名審議委員,共計12名方案關係人;問卷部分,寄出327份問卷,回收126份有效問卷。 綜合文件分析、調查研究與訪談研究發現,得到以下結論: 一、申請者多屬於高社經背景,且以品格教育、自主學習、適性教育及家庭凝聚力為主要的申請原因。 二、學生學籍學校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課程設計、師資、教學資源及成效之評價均高於審議委員。 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外宣稱之方案主要目標為「保障學生學習權」,然而方案關係人認為方案主要目標是「尊重家長教育選擇權」。 四、在各項申請理由中,「學生品格教育」是申請者認為最為合理的申請理由,然而學生學籍學校及審議委員卻認為「學生適性學習」及「學生健康因素」是最為合理的申請理由。 五、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方案達成「尊重家長教育選擇權」之目標,在「保障學生學習權」部分仍有改進之處。 依據研究結論,提出建議如下: 一、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之建議: (一)「尊重家長教育選擇權」及「保障學生學習權」兩目標需平衡,並確實達成。 (二)增設分組承辦學校及調整相關單位權責,改善審查及評鑑流程,促成方案目標達成。 二、對學生學籍學校之建議 (一)落實校內初審及評鑑機制。 (二)提供教學和親職服務。 三、對後續研究之建議 (一)在研究範圍上,可擴及不同縣市。 (二)在研究對象上,更廣泛蒐集申請者的意見。 (三)問卷調查時,可區分為國中及國小。 (四)實施成效上,可檢視申請者之實施成效達成原本申請預期目標之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