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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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成立於民國44年6月5日,時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臺灣省立師範大學,初設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工業教育五個學系,發展迄今,本院共設有7個學系(均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5個獨立研究所、1個院級在職碩士專班。

本院為國內歷史最久之教育學院,系所規模、師資,及學生品質向為國內首屈一指,培育英才無數,畢業校友或擔任政府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中堅人才、或為大學校長及教育相關領域研究人員、或為國內中等教育師資之骨幹、或投入民間文教事業相關領域,皆為提升我國教育品質竭盡心力。此外,本學院長期深耕學術,研究領域多元,發行4本 TSSCI 期刊,學術聲望備受國內外學界肯定,根據 2015 年 QS 世界大學各學科排名結果,本校在教育學科名列第22名,不僅穩居臺灣第一,更躍居亞洲師範大學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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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整合式音樂治療行動方案改善一位自閉症兒童嚴重自傷行為之研究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17-11-??) 陳淑瑜; Shu-Yu Chen
    自傷行為是自閉症兒童最嚴重的行為問題之一,不僅造成身體傷害,更影響到全面性的教育或社會功能。近年來,針對自閉症者因感覺處理異常、經由無法容忍不確定性和焦慮情緒之中介,引發重複動作行為和堅持同一性行為的順序關聯性,已獲得許多研究的支持,也被認為是預測自傷行為的風險因素。本研究個案為國小特教班教師緊急轉介的學童,患有自閉症共病智能障礙,主因為嚴重自傷行為及情緒問題。雖然特教持續介入並有醫療用藥,但受家庭內部因素影響,行為改善的成效有限。因個案相當喜愛音樂,教師遂主動尋求入校輔導支援。在直接入班觀察、分析課堂行為觀察紀錄並閱讀相關文獻資料後,發現有採取混合方法處理個案問題的必要性,故整合音樂治療和行為策略,共同解決個案和教師的困境。本研究以協同行動研究的方式進行個案評估、介入與成效檢討,參與協同的成員包括研究者及三位特教教師,由研究者提供每週一次、單次40 分鐘,兩學期總共18 次的個別音樂治療,並由三位教師於課堂提供行為策略。研究結果顯示,個案在整合方案介入後的音樂行為和互動行為提升、重複行為下降,自傷行為幾乎不再出現,並達到長期維持成效。個案家人也因為孩子的進步,開始積極與學校配合。整體而言,本研究藉由在實務現場解決自閉症學童自傷行為的歷程和經驗,啟發從根源探尋解決方法的模式,也為未來的問題處理提出多元介入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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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治療對改善臺北市國小特殊教育教師職業倦怠之成效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16-07-??) 陳淑瑜; Shu-Yu Chen
    特教教師因職業倦怠引發之身心問題及影響,在國外受到高度關切。而在臺灣,因重視融合教育、零拒絕與家長賦權的推展,目前仍強調特教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工作職責,鮮少討論協助教師因應職業倦怠的方法。研究指出,若能有效實施使個體身心恢復或舒緩個人工作壓力的介入策略,將有助於減緩教師的職業倦怠。然而,國內十分缺乏解決職業倦怠的方法,仍有建構創新方案並取得成效證據的需求。音樂治療雖在國外已被視為因應職業倦怠的緩和性心理策略,對改變壓力狀態時的生理機制也有以實證為基礎的研究支持,但國內外皆缺乏改善特教教師職業倦怠相關的實驗研究,在實務應用或學術研究上仍深具意義,值得探討。本研究從33位報名的臺北市國小特教教師當中,依高風險程度篩選出17名參與者,隨機分派至三個小組,分別是兩個實驗組接受「音樂治療」策略、一個對照組接受「音樂放鬆」活動,藉以比較三組教師於介入前後之職業倦怠心理評測指標與腦波放鬆生理評測指標的差異情形,同時分析不同組別特教教師的背景資料、身體症狀及參與經驗。研究結果顯示,兩組實驗組在「音樂治療」策略介入後,倦怠感減少且放鬆度提升;但對照組在放鬆度提升的同時,倦怠感並未降低,即「音樂放鬆」活動在促進對照組正向放鬆介入成效的同時,並未減少其倦怠感的負面影響。整體而言,以音樂治療為介入策略,對因應特教教師的職業倦怠有顯著的成效及實務上的效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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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治療個案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8-03-??) 陳淑瑜
    本研究以單一個案研究的方式,深入探究兩位國小一年級特殊生參與「自由即興治療」之歷程。音樂治療的執行過程依循「問題界定」、「資料蒐集」、「分析與診斷」、「治療策略的實施」、「效果評估」五個步驟,將之環環相扣,進行來回檢核修正直至治療的效果達成為止。本研究首先以兩個月的時間進行治療前的準備,完成個案的篩選、音樂治療實作評量、目標和策略的擬定。正式治療的執行分三階段進行,每週一次、單次50分鐘,共完成十五節次;兩位個案在階段一及階段二分別完成八節次的個別音樂治療,於階段三以雙人音樂治療的形式共同參與了七節次的治療。資料來源以參與觀察和個案會議討論為主,同時輔以訪談及文件分析進行驗證。本研究記述個案參與「自由即興治療」的過程,同時針對音樂治療執行的問題進行檢討,並就一位音樂治療師的角色提出治療的觀點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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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整合式音樂治療行動方案改善一位自閉症兒童嚴重自傷行為之研究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17-11-??) 陳淑瑜; Shu-Yu Chen
    自傷行為是自閉症兒童最嚴重的行為問題之一,不僅造成身體傷害,更影響到全面性的教育或社會功能。近年來,針對自閉症者因感覺處理異常、經由無法容忍不確定性和焦慮情緒之中介,引發重複動作行為和堅持同一性行為的順序關聯性,已獲得許多研究的支持,也被認為是預測自傷行為的風險因素。本研究個案為國小特教班教師緊急轉介的學童,患有自閉症共病智能障礙,主因為嚴重自傷行為及情緒問題。雖然特教持續介入並有醫療用藥,但受家庭內部因素影響,行為改善的成效有限。因個案相當喜愛音樂,教師遂主動尋求入校輔導支援。在直接入班觀察、分析課堂行為觀察紀錄並閱讀相關文獻資料後,發現有採取混合方法處理個案問題的必要性,故整合音樂治療和行為策略,共同解決個案和教師的困境。本研究以協同行動研究的方式進行個案評估、介入與成效檢討,參與協同的成員包括研究者及三位特教教師,由研究者提供每週一次、單次40 分鐘,兩學期總共18 次的個別音樂治療,並由三位教師於課堂提供行為策略。研究結果顯示,個案在整合方案介入後的音樂行為和互動行為提升、重複行為下降,自傷行為幾乎不再出現,並達到長期維持成效。個案家人也因為孩子的進步,開始積極與學校配合。整體而言,本研究藉由在實務現場解決自閉症學童自傷行為的歷程和經驗,啟發從根源探尋解決方法的模式,也為未來的問題處理提出多元介入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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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治療個案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8-03-??) 陳淑瑜
    本研究以單一個案研究的方式,深入探究兩位國小一年級特殊生參與「自由即興治療」之歷程。音樂治療的執行過程依循「問題界定」、「資料蒐集」、「分析與診斷」、「治療策略的實施」、「效果評估」五個步驟,將之環環相扣,進行來回檢核修正直至治療的效果達成為止。本研究首先以兩個月的時間進行治療前的準備,完成個案的篩選、音樂治療實作評量、目標和策略的擬定。正式治療的執行分三階段進行,每週一次、單次50分鐘,共完成十五節次;兩位個案在階段一及階段二分別完成八節次的個別音樂治療,於階段三以雙人音樂治療的形式共同參與了七節次的治療。資料來源以參與觀察和個案會議討論為主,同時輔以訪談及文件分析進行驗證。本研究記述個案參與「自由即興治療」的過程,同時針對音樂治療執行的問題進行檢討,並就一位音樂治療師的角色提出治療的觀點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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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發聲練習和聲調覺識為主的音樂訓練對聽覺障礙兒童國語聲調清晰度之成效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7-06-??) 簡子欣; 陳淑瑜
    本研究旨在探討以發聲練習和聲調覺識為主要設計理念的音樂訓練對聽覺障礙兒童國語聲調清晰度教學之成效。本研究採單一受試ABA’ 實驗設計(single-subject A-B-A’ design) ,分基準線、實驗介入、及保留三個階段,以中華民國婦聯聽障文教基金會的三名聽覺障礙兒童為研究對象。訓練活動由研究者與領有專業證照的音樂治療師及語言治療師,依據發聲練習、聲調覺識與音樂治療的理論內涵設計而成,總共進行十次。研究結果以受試者在「國小低年級聽覺障礙兒童國語語詞聲調清晰度評量表」之人耳聽知覺得分資料,進行目視分析與T 考驗,另使用PRAAT 軟體進行語音聲學分析,再輔以教學觀察記錄的質性資料解釋過程與結果。綜合本研究結果發現:(1)以人耳聽知覺評分的資料分析,發聲練習和聲調覺識為主的音樂訓練,對聽覺障礙兒童國語聲調清晰度的表現有立即的提升成效;(2)經由電腦語音聲學分析,三位聽覺障礙兒童在音樂訓練介入之後,國語聲調音長、基頻音高及曲線模式皆有顯著的改善成效;(3)在實驗教學介入結束後,於保留階段持續追蹤兩個星期,三位聽覺障礙兒童之國語聲調清晰度的表現上,均有顯著的保留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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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治療個案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8-03-??) 陳淑瑜
    本研究以單一個案研究的方式,深入探究兩位國小一年級特殊生參與「自由即興治療」之歷程。音樂治療的執行過程依循「問題界定」、「資料蒐集」、「分析與診斷」、「治療策略的實施」、「效果評估」五個步驟,將之環環相扣,進行來回檢核修正直至治療的效果達成為止。本研究首先以兩個月的時間進行治療前的準備,完成個案的篩選、音樂治療實作評量、目標和策略的擬定。正式治療的執行分三階段進行,每週一次、單次50分鐘,共完成十五節次;兩位個案在階段一及階段二分別完成八節次的個別音樂治療,於階段三以雙人音樂治療的形式共同參與了七節次的治療。資料來源以參與觀察和個案會議討論為主,同時輔以訪談及文件分析進行驗證。本研究記述個案參與「自由即興治療」的過程,同時針對音樂治療執行的問題進行檢討,並就一位音樂治療師的角色提出治療的觀點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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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參與智能障礙子女未來照護規劃之調查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3-09-??) 陳淑瑜
    本研究旨在調查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對智能障礙子女目前及未來之居所、經濟和監護權的安排,以及社會支持的期望。研究資料的蒐集採用研究者自編設計之「長程規劃問卷調查表」。參與本研究的主要照顧者共計207位,其中包括父母、非障礙手足或父母、親戚等延伸家庭成員。參與者之智能障礙子女年齡介與12至29歲之間,而且研究調查期間與參與者同住。  本研究結果顯示,已為智障子女做好未來照護規劃的父母或主要照顧者不及參與者的二分之一。大部份的照顧者對目前的居所安置感到滿意,並傾向於未來讓子女維持現有的安置方式。但多數的照顧者也表示憂慮目前的經濟匱乏狀況,但卻只有不及三分之一的家庭曾獲得經濟援助。超過三分之一的家庭沒有獲得社會性支持,而且家庭獲得社會性支持與否與規劃未來的照護安排並沒有顯著關係。 多數的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偏好由非障礙手足擔負智障子女未來照護的責任,但僅有約一半的父母或主要照顧者曾和家庭成員討論過未來照護的安排。非障礙手足的需求需要專業人員的重視並提供相關的資訊。此外,研究也發現,背景因素與未來的安置計畫有所關聯。研究結果也強調提早進行轉銜計畫、促進有效的家庭溝通、以及加強障礙與非障礙手足之間的關係之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