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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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大素描教室

一、沿革與概況

本系創立於1947年(民國36年)8月,初為四年制圖畫勞作專修科;1949年(民國38年)更改系名為藝術系;1967年(民國56年)更名為美術系。1974年(民國63年)實施三、四年級分為國畫組、西畫組兩組,進行專業教學。1975年(民國64年)實施三、四年級分為國畫組、西畫組、設計組三組,進行專業教學。2005年(民國94年)實施國畫組、西畫組、設計組三組,分組招生與專業教學,自2009年(民國98年)起設計組將逐年移轉獨立為視覺設計學系。

碩士班成立於1981年(民國70年),初設有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組、中國美術史組、西洋美術史組、國畫組、西畫組、藝術指導組,分六組招生與專業教學;2007年(民國96年)起中國美術史組、西洋美術史組自本系移轉獨立為藝術史研究所;2011年(民國一百年)起,調整為國畫組、西畫組、藝術指導組、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組、美術理論組,共五組招生與專業教學;2012年(民國101年)起,因本校設計研究所及視覺設計係整併後,調整為國畫組、西畫組、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組、美術理論組,共四組招生與專業教學。

博士班成立於2000年(民國89年),初設有西洋美術史組、中國美術史組、美術教育組、美術行政與管理組、創作理論組(水墨畫、繪畫、藝術指導、藝術評論),分五大組招生與八小組專業教學。2011年(民國100年)起,調整為創作理論組(水墨、西畫、藝術指導)、美術教育組、美術行政組與管理組、美術理論組(西洋美術史、東方美術史、藝術批評),共四組招生與專業教學。2012年(民國101年)起,再次調整美術創作理論組中的藝術指導組為新媒體藝術組。

週末在職進修碩士專班成立於2000年(民國89年),現設有美術教學班、藝術行政班、美術創作班(水墨畫組、繪畫組),分班與分組招生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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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創立迄今,已歷六十四年載,為臺灣歷史最悠久之高等美術學府。六十多年來畢業生遍及海內外,尤其國內之中等學校、大學、美術館、博物館、文化中心、美術機構等單位擔任館長、主管、系所主任、院長、董事長等重要職務,以及美術史學者、美術評論家、專業藝術家等,表現傑出。全國近三十所大學美術相關科系和研究所之大半師資皆畢業於本系所。公費時代,師大美術系每年畢業生均分發至全國各地中學,從事美術教學,因此,城鄉皆可見其畢業生。部分畢業生於服務期滿後,轉向學術研究或創作研究,隨後轉任職其他文化機構者眾多,發展途徑多元。隨著1994年(民國83年)起逐年減除公費名額之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逐漸轉型成為綜合大學,師大美術系除了原先的師資培育之外,更是全力發展學術研究、加強創作與文化建設專才之培育。

師大美術系館為一獨立之六層大樓,位於和平東路與師大路交叉處,位處臺北市區之精華地段,交通便捷,為師大校園顯著之地標。系館包括有國畫、西畫、設計、理論、版畫、攝影、電腦、陶藝、雕塑、複合媒材等專業教室以及教授研究室,還有經常舉辦國內外名家展覽之師大德群畫廊以及擁有豐富藏書之系圖書館。兼具悠久歷史、完善教學設備以及傑出師資的環境下,師大美術系將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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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海報設計競賽運作模式研究-以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為例
    (2009) 范玲玲; Ling-Ling Fan
    本研究探討國際海報設計競賽之運作模式,以系統方式依各相關因素探討其影響性。再藉此研究結果提供未來「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或相似活動執行規劃之策略及辦理方式參考,以期能使辦理更具國際一致性與提高其執行之效益。 研究首先進行國際知名海報設計競賽之次級、初級資料收集,整理歸納辦理背景、方式、規章及現況,再藉由個案及專家訪談了解其組織架構及運作模式,細節包括辦理架構、評選運作機制、流程、推廣與後續運用等。 為有效探討「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之運作模式,特別引用企業效益3P理論,即整體效益(Performance)= 經營與人員能力(People)x規則與管理流程(Process)x應用工具與電腦系統(Program),作為本研究的分析模型。試圖由現有運作架構與相似競賽的執行比較中,找出不足或會面對的重要事項,以作為規劃辦理、改善及修正的依據,以促進相關活動辦理效益的提升。本研究發現,國際海報設計競賽活動中有一些共通現象及要點,狀況如下: 1.在經營與人員能力方面 國際海報設計競賽主辦單位多屬文化及推廣性質組織,經費來源主要為政府補助或贊助,自主營運「商業」組織徵件以綜合類別為主,海報設計僅為其中一項;競賽大多申請國際平面設計社團協會(Icograda)認可,評審邀請領域跨國且具國際知名度專家擔任;舉辦目的為國際交流、促進產業發展、提升人員能量及推廣設計、藝術和文化;常設組織委員會及執行團隊,以作為競賽策略規劃與擬定、國際評審推薦及邀約。 2.在規則與管理流程方面 依主辦單位與舉辦目的不同,競賽主題類別集中為社會/環境議題、文化藝術、商業類或不限。多數不限參賽資格、以創作結果作評審依據;作品多有年份限制、部份單位有件數限制;評審標準多為簡述,採二審制;研究發現參賽國與總件數呈現相關性,而得獎率高低對收件數多寡相關性不明顯。 3.在應用工具與電腦系統方面 競賽知名度及得獎殊榮是參賽重要誘因;多數競賽為政府或是文化單位舉辦,不須繳交報名費,而商業組織辦理之競賽則收取報名費;廣宣主要藉國際平面設計社團協會(Icograda)、Rene Wanner's Poster Page網站及主辦單位資料庫推廣,或與國家性設計組織策略聯盟促進;研究發現獎金高低對收件數增減未呈現顯著關連性,國際競賽吸引參賽的誘因包括博物館作品典藏、辦理展覽、頒獎典禮、線上展覽及提供獎項標章;多數主辦單位在得獎作品有專門典藏(如博物館、美術館)及展覽;另商業類及墨西哥海報雙年展報名作業採用網路應用系統。 依研究結果顯示「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在亞洲規模僅次於日本富山國際海報設計三年展,辦理3年已與國際相關性競賽規模相當,同時也是目前台灣唯一有延續性、專業人士參與之國際競賽,在促進我國設計的國際交流及知名度方面已具作為平台的條件,為促進執行力效益提升,建議創意執行如下: 1.在經營與人員能力創意建議 品牌經營、建立競賽特色、引進贊助機制、永續發展;朝商業性綜合設計類發展,逐步採報名者付費方式運作;建立常設執行推廣機構及組織委員會,以加強策略規劃能力,健全機制,使執行系統化、效益;繼續申請Icograda認可,加强與其他國家協會合作支持辦理。 2.在規則與管理流程創意建議 定位專業海報競賽、2年辦理1次,不限參賽資格、件數,但限為3年內、印刷作品;主題類別訂定為商業及推廣用途(含社會關懷議題)二類;建議評審流程分為二階三審制:第一階段資格審:由執行單位及國內專家審查,以節省評審時間。第二階段初審:國際與國內評審擔任,選出入圍或可作為展覽作品,可供立即辦理展覽和頒獎典禮。複審:可與初審同一批評審擔任,隔日或另評選出獲獎作品;未來朝增加參賽國努力,而獲獎比率建議調為10%-15%。 3.在應用工具與電腦系統創意建議 尋求專責單位典藏(如博物館、美術館)及安排常設展覽,以累積重要的文化資產及供後續研究;若難有實體單位典藏,則建置數位博物館及專門網站、資訊平台,以數位典藏競賽作品及規劃多元應用、交流及展示;建議採多項獎金以取代高額獎金,加強廣宣以提升知名度;建置競賽資訊(資料庫)作業、知識平台,導入線上報名管理、條碼(Barcode)系统,將報名、交件、收件整理、評審、公告及進度查詢、通報作業數位化,以提升效能、精進作業;規劃配套及加值措施,商品(如專刋、筆記本)開發等。 以上研究共通現象及創意建議將可作為未來繼續執行「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及相關競賽推動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