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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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成立於民國44年,歷經50餘年的銳意發展,目前設有國文、英文、歷史、地理、臺文等5個學系、翻譯和臺灣史2個獨立所,以及全球華人寫作中心和國際臺灣學研究中心。除臺史所僅設碩士班,其餘6個系所均設有碩、博士班;目前專兼任教師近250人,學生約2500餘人。

本院早期以培養優秀中學國文、英文、歷史和地理教師為鵠的,臺灣中學語文和史地教育的實踐與成功,本院提供不可磨滅的貢獻。近年來,本院隨師範體系轉型而調整發展方向,除維持中學師資培育的優勢外,也積極朝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等面向前進。目前,本院各系所師培生的教師檢定通過率平均在95%以上;非師培生在文化、傳播、文學、應用史學及環境災害、地理資訊系統等領域發展,也已卓然有成。

本院各系所教師的研究能量極為豐富,參與國內外學術活動相當活躍。根據論文數量、引用次數等指標所作的學術力評比,本院居人文領域全國第2名。各系所之間,無論是教師的教學與研究,或學生的生活與學習,都能相輔相成、榮辱與共,彼此渾然一體,足堪「為師、為範」而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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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皇米」之說的生成與再現
    (2016) 邱創裕; Chiu, Chuang-Yu
    臺灣各地所生產的稻米中,有部分宣稱曾於日治時期「獻給天皇品嘗」,或為當時的「天皇御用米」,並以此做商品宣傳。本論文的研究目的,即在釐清帶有此類說法的「天皇米」之歷史真相,探討日治時期臺灣如何執行「新穀獻納」,以及這樣的歷史於今日「再現」的過程。   臺灣的新穀獻納源自日本的「新嘗祭」,在皇宮,新嘗祭由天皇主持,象徵其握有宗教和政治上的權力。明治維新後,日本推行國家神道,新嘗祭成為具有國民統合作用的祝祭日之一,也展開全國性的「新穀獻納」,將各地收穫的穀物獻給皇宮。臺灣在進入日治時期後即舉行新嘗祭,然而獻給皇宮的「獻穀」種植,卻要到歷經米作改良的1922年,在內地延長主義及獎勵農作的目的下才正式推動。1930年代末期,隨著戰爭局勢緊繃,殖民政府對臺灣糧食控管及社會教化工作也愈發激烈,除了獻穀,栽種奉獻給神社的「神饌」以及實施「新穀感謝祭」,無非是要擴大敬神崇祖的精神教化,並鼓勵稻米生產,最後,甚至安排臺灣人到日本奉獻穀物,使新穀獻納達到高峰。   官方推動的新穀獻納事務,隨著日本結束殖民統治畫下句點,這段歷史沉潛多年,直到1980年代末期,國民黨威權體制的鬆動和本土化熱潮後才有機會再現,「天皇」成為有效用的「品牌」。在本論文討論的案例中,可以發現今日再現的「天皇米」,已非全然是歷史上的「獻穀」或「神饌」,而是運用在品牌建立行銷、社區營造、或是作為抵抗土地徵收的論述所建構的產物,即便如此,「歷史」卻也能證明「天皇米」的正統,強化其產品內涵,成為型塑文化產業的關鍵。除了稻米,類似的「天皇之說」也出現在其他產業,而不同政權的統治下,也產生不同的「領袖品牌」,在商業市場發揮效益。   從日治時期具有殖民教化意義的獻穀、神饌,到今天的「天皇米」品牌,本論文不僅是歷史學實用於今日社會的例證,也進一步引發我們在後殖民情境中,如何面對過去殖民統治的思考,同時,這樣的過程也凸顯了臺灣歷史研究和知識普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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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平原農業土地利用變遷與地區差異
    (2013) 毛嬿媖; Yan-Ying, Mao
    彰化平原作為台灣的農業重鎮,其農業土地利用方式亦隨著不同時期而有所差異。因此,本文透過 Weaver 的作物組合指數,並採用 1925年、1930年、1935年的《台中州統計書》以還原日本時代彰化平原的農業土地利用概況;而戰後則是以 1950 年始至2010年終,每隔10年的《彰化縣統計要覽》作為該時期的農業土地利用概況之展現。 彰化的平原地形、氣溫高、雨量充足等,皆為本區的農業發展提供了一個相當優越的發展背景。不過,降水集中卻是本區農業開發之一大限制。因此,早期的平埔族聚落,多在取水方便之高地,農業發展較為緩慢。這種情形一直持續到康熙年間,以施士榜為首的開墾下,第一座大型的水利設施——施厝圳完工。 亦帶動整個彰化平原的土地墾殖,使得彰化平原的土地開發達到第一波的飽和期。 在清代末期,呈現極高度的水田化地景。 而後,日本政府開始治理臺灣,透過一系列的政策使得彰化平原的農業土地利用呈現三個不同的發展脈絡:北部以水稻為主的單一作物組合、中部以水稻為主、蔬果為輔的複雜作物組合形態、南部則同時具有多種作物組合類型的形態。 到了戰後,再次經歷政權的移轉,此時的農業土地利用亦產生極大的變革。戰後初期,整個彰化帄原呈現極為複雜的土地利用形態,區域化不明顯。直到 1990 年始,平原內部開始轉向以水稻為主的農業土地利用方式,農業土地利用分區亦大抵出現。此時則呈現四個不同的區域發展:北部水稻單一作物組合、中部水稻複合區、南部水稻單一作物組合、西南部高雜異度作物組合。 從彰化平原的個案中可發現:本區的農業土地利用,與不同時期、不同人群使用下,所產生不同的農業地景,也使得整個彰化平原的農業區劃有所差異。另外,即使至今日,整個彰化平原的農業土地利用仍深受自然環境與其過去發展脈絡的影響,且本區的作物種類有明顯朝向專業化發展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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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吳時期長沙郡的土地問題—以《嘉禾吏民田家莂》為中心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硏究所, 2016-12-??) 林益德; Lin, Yi-der
    《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嘉禾吏民田家莂》中詳載三國時期孫吳政權治下荊州長沙地區土地資料,開啟學者研究相關課題之空間。過去已有學者探討相關問題,並取得諸多成果,惟受限於研究方式,較難分析若干土地現象的背後意義。本文運用羅蘭茲曲線概念分析《嘉禾吏民田家莂》中所見土地資料,在群組化田家資料並分析後,除可得知此時期貧富差距之外,更可透過比較貧富不同群組間的特色,瞭解到土地持有多寡與身分高低確有相當程度之關係,身分越高者所持有的土地數量較多,土地品質也較好,符合鄭玄所謂「富者貴美且多」之情形。過去學者探討《嘉禾吏民田家莂》時,認為其租稅率屬於達五成之重稅,所以應是租佃土地。更有學者主張這些土地對耕作者具有不利性質,持有土地越多代表田主經濟地位越差。然經詳細考實後,所謂「重稅」一說有其疑問, 且三國時期屬於戰亂之世, 不宜以秦漢承平時期「三十稅一」之稅率比較,恐怕尚有諸多再商榷之空間。至於此處土地具有不利性質一說,從諸多角度考核後,該說甚難成立。直接認為相關土地係私有土地,或許反而更能減少諸多問題,更能配合所見諸多土地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