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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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成立於民國44年,歷經50餘年的銳意發展,目前設有國文、英文、歷史、地理、臺文等5個學系、翻譯和臺灣史2個獨立所,以及全球華人寫作中心和國際臺灣學研究中心。除臺史所僅設碩士班,其餘6個系所均設有碩、博士班;目前專兼任教師近250人,學生約2500餘人。

本院早期以培養優秀中學國文、英文、歷史和地理教師為鵠的,臺灣中學語文和史地教育的實踐與成功,本院提供不可磨滅的貢獻。近年來,本院隨師範體系轉型而調整發展方向,除維持中學師資培育的優勢外,也積極朝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等面向前進。目前,本院各系所師培生的教師檢定通過率平均在95%以上;非師培生在文化、傳播、文學、應用史學及環境災害、地理資訊系統等領域發展,也已卓然有成。

本院各系所教師的研究能量極為豐富,參與國內外學術活動相當活躍。根據論文數量、引用次數等指標所作的學術力評比,本院居人文領域全國第2名。各系所之間,無論是教師的教學與研究,或學生的生活與學習,都能相輔相成、榮辱與共,彼此渾然一體,足堪「為師、為範」而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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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我鄉邦:葉春及(1532-1595)與嶺南方志的纂修
    (2022) 賴庭光; Lai, Ting-Kuang
    本文主要探討嶺南士人葉春及參與修纂的方志,首先簡述葉春及的生平與仕宦經歷,其次,討論每部志書的成書背景、經過,透過志書內容發掘晚明地方社會的百態,進而探析廣東地方書寫潮流,以及方志文本反映的地方意識。葉春及(1532-1595),字化甫,號絅齋,原籍廣東惠州府歸善縣。葉春及先後擔任教諭、知縣等職,在福建惠安任官期間頗有建樹,著有《惠安政書》,後調任為知州,卻因疾未能赴任,被朝廷削職為民,返回故里後,長期隱居於羅浮山,建書齋名為「石洞」,從事著述與講學,深受地方士人敬重。葉春及於萬曆中期迎來起復機會,後官至戶部郎中,但未久便因疾卒於京師。鄉居期間,葉春及最為重要的貢獻是參與《順德縣志》、《永安縣志》、《肇慶府志》的修纂。葉氏在官員邀請下參與《順德縣志》,透過志書可以觀察珠江三角地區的社會、經濟的變化,以及嶺南學派等在地菁英之間的學宦網絡。《永安縣志》為葉春及的鄉邦之志,葉氏為了保存家鄉的歷史,著重書寫嘉靖末年嶺東盜亂造成的地方動盪,全志篇幅雖不長,然而輿圖等篇目仍俱有可觀。在兩廣總督等官員的支持下,葉春及擔任《肇慶府志》的主纂,內容主要著重在劃疆分邑後的秩序變動,以及瑤亂等少數族群問題。這幾部由葉春及輯纂的方志,編修時間正值廣東社會變遷最為激烈,時局相對動盪的時代,葉氏修志的目的便是傳遞其未竟的政治理想。自明中葉以降,廣東士人試圖建立文化正統,相繼投入地方文獻編寫,葉春及似受到這股潮流影響,除了編纂家鄉的方志,亦積極參與外地的志書編修,葉氏筆下的地方社會,因其認同感的差異,而有親疏遠近之別,整體而言,他有著廣東、惠州兩種不同範圍的地方認同,而前者的情感表現得更為強烈,文化方面傾慕於陳獻章等嶺學名儒,加上他的交遊廣闊,遊歷範圍不僅限於惠州,可能無形中淡化了與原鄉的關係。葉春及在保存鄉邦文獻方面雖貢獻良多,卻未被時人視為其主要事功,一直到了清代,葉春及編修方志的事蹟才受到關注,葉氏的名聲雖不及同時代的嶺南士人,經由本文討論可以得知,他編修的方志堪稱其畢生心力的精華,透過討論葉春及輯纂的方志,能從中理解晚明的時代特色,以及地方社會的諸多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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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圖觀史──晚清臺灣方志地圖與涉外事件
    (2012) 謝維倫
    過去學界對方志地圖的看法多認為方志地圖繪製方式多採傳統山水式畫法、既粗糙又無圖例、比例尺,參考價值甚低,因此地圖研究多以繪製精美的長軸地圖為主。本論文以歷史的視野重新審視方志與其地圖,突破過去方志地圖研究偏重整理、統計地圖版次、方位、比例尺、符號等外部分析;也突破過去探討方志大都重視文字內容的缺失。本論文配合文獻,回歸方志纂修的歷史背景及志書中的文字記載,深入探討方志地圖背後所蘊涵的時空意義。 本論文以三部方志的地圖為主題,重新檢視各幅方志地圖,並發現過去在地圖上被忽略的海戰攻防、砲臺建設、清丈工作與方志地圖之間的關聯性,本研究所討論的地圖可說為19世紀中葉後臺灣的時代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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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初期臺灣方志的風景選擇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地理學系, 2014-06-01) 盧建成; 陳國川 
    人類探索空間的歷史,幾等同於人類文明發展的過程。不同時代的社會對於生活空間,會有不同的觀點,並衍生出不同的風景選擇。本研究嘗試透過新文化地理學的觀點,以清代臺灣大量的方志八景與八景詩圖創作為研究素材,探討清代政府統治臺灣初期,在各地所選擇與詮釋的臺灣風景及其意涵。研究發現,清代初期臺灣的風景選擇過程中,有其一定的邏輯與模式。首先,在各地編纂的方志中,依其行政轄區選定風景,透過八景的空間位置分布,可以用來宣告疆域;其次,透過詩文創作,將臺灣這塊陌生的土地、風景,逐漸納入漢文化的系統,強化社會對土地的認同。再者,從遊宦文人的創作中,也可以看出清代初期臺灣社會對於這塊新納入清帝國的土地,由剛開始的觀奇逐漸轉為認同與展現自我的態度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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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恆春縣志》地圖中的清丈屐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台灣史研究所, 2012-12-??) 謝維倫; Wei-lun Hsieh
    恆春縣舊名瑯嶠,屬鳳山縣,自康熙60年(1721)朱一貴事件平定後,瑯嶠地區形同「三不管地帶」,直至同治13年(1874)的牡丹社事爆發後,清廷為了確立其統治瑯嶠的正當性,迅速於光緒元年(1875)於瑯嶠「築城設官」成立恆春縣,隸屬臺灣府。光緒10年(1884)年爆發清法戰爭,光緒11年(1885)戰爭結束後,臺灣建省,恆春縣改隸臺南府。臺灣建省後,財政上不得再倚賴福建省,必須自行籌措財源,臺灣首任巡撫劉銘傳頒布施行臺灣首次全面清丈,藉此增加稅收,各縣廳都有繪製清丈圖冊,恆春縣亦不例外,留下一部《臺南府恆春縣清丈簡明總括圖冊》。光緒18年(1892)有增修臺灣通志之議,臺灣巡撫邵友濂飭開臺灣通志局,臺灣布政使唐景崧下令各廳縣州設立采訪分局,命各地方政府收集資料,恆春縣在此期間編成了《恆春縣志》。由於恆春縣轄境內,多受邊防外患及兇番之擾,因此《恆春縣志》中特重此事;而《恆春縣志》中有新、舊全圖與各分里圖共15幅地圖,亦為其重要之特點。《恆春縣志》的地圖以《臺南府恆春縣清丈簡明總括圖冊》為基礎增繪而成,是唯一將各里單獨成圖,同時也是唯一使用清丈地圖當作各里底圖的清修臺灣方志地圖。恆春設縣於臺灣發生國際危機之時,並以實際的行政區設置確認主權,亦伴隨臺灣的首度清丈,使方志編纂時擷取清丈圖冊的恆春部分當做底圖。雖然《恆春縣志》的地圖看似簡陋,但在地圖上保留了牡丹社事件及清丈之痕跡,實能反映時代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