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2

院成立於民國44年,歷經50餘年的銳意發展,目前設有國文、英文、歷史、地理、臺文等5個學系、翻譯和臺灣史2個獨立所,以及全球華人寫作中心和國際臺灣學研究中心。除臺史所僅設碩士班,其餘6個系所均設有碩、博士班;目前專兼任教師近250人,學生約2500餘人。

本院早期以培養優秀中學國文、英文、歷史和地理教師為鵠的,臺灣中學語文和史地教育的實踐與成功,本院提供不可磨滅的貢獻。近年來,本院隨師範體系轉型而調整發展方向,除維持中學師資培育的優勢外,也積極朝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等面向前進。目前,本院各系所師培生的教師檢定通過率平均在95%以上;非師培生在文化、傳播、文學、應用史學及環境災害、地理資訊系統等領域發展,也已卓然有成。

本院各系所教師的研究能量極為豐富,參與國內外學術活動相當活躍。根據論文數量、引用次數等指標所作的學術力評比,本院居人文領域全國第2名。各系所之間,無論是教師的教學與研究,或學生的生活與學習,都能相輔相成、榮辱與共,彼此渾然一體,足堪「為師、為範」而無愧。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2 of 2
  • Item
    中古中國地獄審判書寫中的女性形象─以《法苑珠林》為中心
    (2021) 陳裕文; Chen, Yu-Wen
    本文以唐初僧人道世著作《法苑珠林》中的地獄審判故事為核心,探討中國中古時期的女性在父權社會的規訓之下,呈現何種形象,以及這些故事反映女性面臨哪些法律上的困境。 地獄審判書寫,不僅代表中國古代對於「惡有惡報」的想像,並且也反映出俗世法律的運作情形。在佛教傳入之後,更將因果報應的觀念融入其中,成為佛教宣揚教化的工具。 在《法苑珠林》與女性有關的地獄審判故事裡,對於女性的規範與要求,可從以下四種類別分析,即墮胎、不孝、嫉妒以及私用家財,這些現象都圍繞著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與被賦予的責任。當女性未能達成這些任務,或者有所反抗,導致父權結構與家內秩序受到挑戰時,便會受到社會強烈的規訓與懲罰,地獄審判故事便發揮規範女性的重要功能。 總結在《法苑珠林》的冥判故事中,道世對女性生活各層面的描寫,都深刻呈現對女性的壓迫與束縛。主要的原因,仍舊是為了維持父系體制下,家內秩序的穩定及對社會的控制,而塑造出各種地獄懲罰的故事。在這些故事當中,女性便被要求依順父系體制的要求,而能夠完成傳宗接代、孝養舅姑、無妒嫉之性,並且在用財上符合家庭規範等種種任務。
  • Item
    中古中國的飲酒與社會秩序
    (2014) 陳奕儒
      每逢祭祀典禮、社交活動以及個人抒發情感的場合上,飲酒都是中國人必然的活動,因為與這些特殊情境的結合,使得飲酒在中國文化之中,超越了滿足口腹之慾的需求,成為一種社會活動。   而由於政治經濟等社會背景的差異,飲酒文化在不同的時代之下,呈現出來的風氣也就有所不同,面臨中國中古時期社會局勢的劇變,飲酒不再被侷限在特定的場合,在活動內涵與所能影響的層面上,都朝向更為廣泛的發展。但相對的,人們因為飲酒而在社會上造成紛亂的情況也就越來越多,中國中古時期有不少史料保存了當時的人們在酒醉後所作出的各種行為之紀錄,在這些事件之中,飲酒除了使個人身陷危機,還是社會秩序混亂的源頭。   面對飲酒對社會秩序的威脅,歷代統治者雖然早已明白並且也因此發布過許多次的禁令,但由於飲酒早已經成為深植入中國人心的一種習慣,而酒的釀造與買賣,更牽涉到眾多階層的人民的利益,因此歷代以來,統治者對酒的掌控始終難以徹底執行,而僅只能成為短暫的權宜之計,對飲酒的控制與約束,最終也只能依靠個人的良心來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