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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工作者眼中親職化兒少圖像之研究
    (2018) 吳彥箴; Wu, Yen-Chen
    本研究旨在透過高風險社會工作者的視角探討親職化兒少之議題,以及在提供服務時遇到的困境與限制。研究中將文化因素納入討論,除了探討國內家庭與孝道文化對親職化現象之影響外,也看見受訪者本身之價值信念亦會影響其眼中之親職化兒少。另外,藉由高風險社會工作者的觀點看親職化兒少立法之可行性,最後討論孝悌楷模獎之看法與建議。研究經由面對面深度訪談九位資深的高風險社會工作者,以下為研究結果: 一、社會工作者眼中之親職化兒少 社工經由與家庭成員互動觀察親職化兒少,或透過學校老師得知孩子相關資訊。社工認為親職化兒少形成的原因為家庭經濟匱乏、家長照顧功能不彰或照顧資源不足,還有雙親婚姻關係不佳。社工也看見親職化對家庭與對孩子本身的影響。在談到需求的部分,社工認為親職化孩子有被關注、增加親子和同儕互動、人生發展規劃與情緒抒發等需求。 二、提供親職化兒少之服務與困境 大部分受訪者提及在提供服務時會以家庭為單位,但有些社工將焦點放在家長,而有些以孩子為工作主體。另一方面,在服務中遭遇之困境與挑戰有服務期程限制、資源分配與運用等議題、此外,合作網絡評估之落差、社工本身專業與反思能力及情感轉移與專業界限等也是常面臨之挑戰。最後,針對立法的需求與可行性,大部分社工在訪談前並沒有想到這個議題,但表示若真要立法,還需要凝聚共識,避免可能之弊端,已確保立法對孩子的助益與影響。 三、社工之文化信念看親職化兒少 社工對於親職化兒少處境的看法,部分受到自己的成長經驗與價值觀影響。此外,有些社工看見孩子對於自己處境的認命,但有些社工則覺得可以透過後天努力改變命運,或透過服務減輕孩子辛苦。社工也提到以往與現在親職化形式大有不同,需要理解家庭脈絡與家庭成員間的動力,並看見家庭的優勢。服務需具備在地化的思維,自我覺察與反思也是社工重要的課題。最後討論社工對孝悌楷模獎之看法,部分社工看見獎項背後對孩子或家庭的助益與影響,有些社工則擔心過度渲染對孩子造成壓力與標籤,也有社工認為是一種利社會的表揚。 最後,依據上述研究結果提出相關建議: 一、政策面向 研究結果發現立法是條漫漫長路,然而,未來若真的要朝立法之路邁進,可先訂定親職化相關定義以及發展親職化評估工具;並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著手;以及增加宣傳管道。 二、實務面向 在實務工作方面,針對親職化兒少發展更多相關的服務方案;在服務過程中看見孩子需求以及提供細緻化的服務;增加不同網絡間的對話以減少合作上之摩擦;建立完善之親職化服務單位或者可與社區合作,協助社區挹注相關資源提供服務;相關教育訓練提高社工之文化敏感度並看見家庭之優勢,協助社工提高對情感轉移之敏感度與關係界限拿捏之處理;最後在「孝悌楷模獎」的部份建議使用更具體之名詞鼓勵孩子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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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務社工在器官捐贈的家屬工作經驗
    (2018) 林芳怡; Lin, Fang-I
    本研究旨在瞭解醫務社工在器官捐贈過程中與家屬工作的歷程,以建構出醫務社工對於器官捐贈工作的主觀經驗,並分析醫務社工在器官捐贈過程中遭遇困境及解決策略,以累積實務工作方法,另透過器官捐贈實務工作方法的統整分析,提供未來器官捐贈的工作參考,期能提升更好的照顧及服務品質。本研究邀請12位曾經或目前從事器官捐贈工作的醫務社會工作者,以質性研究方法來探討醫務社工在器官捐贈過程中與家屬的工作經驗。 研究結果發現,醫務社工傾向以「意願徵詢」取代「器官勸募」的方式來與家屬展開器官捐贈工作,工作目標為「悲傷輔導」為主,「器官勸募」為輔。過程中持續的陪伴關懷、明確醫療說明及器捐相關資訊等是家屬需要的,後續的追蹤關懷更是不可少。醫務社工面臨的困境挑戰,有來自於醫院或醫療過程、社工本身,以及捐贈者家屬,並提出因應的解決策略。最後,研究者提出研究限制,並針對制度層面、社工實務及未來研究提出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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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工作碩士陸生之跨文化學習經驗初探
    (2018) 袁琳; Yuan, Lin
    2011年為台灣招收中國大陸學生來台就讀學位的第一年,近年來,台灣有關「陸生」的研究也越來越多,結合中國大陸社會工作的發展背景以及研究者的個人經驗,研究者欲瞭解在台學習社會工作的碩士陸生,其來台就讀的動機和選校歷程為何,以及跨文化學習的經驗為何。基於此,研究者招募到五位在大台北地區就讀社會工作的碩士陸生,採用質性研究的方法,對其進行半結構式訪談,研究發現: 1、 陸生來台就讀的動機主要是認可台灣社工教育的專業性。 2、 陸生在台的學習為跨文化的學習,面對來自課堂、實習和自身身份帶來的不同壓力,做出調適最終達致成長。 3、 來自台灣社會的支持可以幫助陸生更好地調適學習狀態。 最後,研究者針對台灣社會工作教育和在台社工陸生方面提出不同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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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少保護服務責任通報情形之研究:以責任通報人員和兒少保護社工觀點為例
    (2018) 張家蒔; Chang, Chia-Shih
      研究者曾於直轄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擔任兒少保護社工,在職期間發現兒少保護通報案件量明顯增長,可能顯示兒少保護觀念範疇之轉變,影響兒少保護制度失衡,並造就實務困境。而責任通報制度為開啟兒少保護服務的重要機制,因此期待探討責任通報人員與兒少保護社工的通報與受案經驗、雙方合作情形、專業人員對於責任通報制度之看法,並據以提出相關建議。   本研究採焦點團體訪談法,以立意取樣及滾雪球取樣選取研究對象,並且依專業人員身分差異,分為主要責任通報人員、增列責任通報人員、與兒少保護社工三種條件,分別於106年3月、5月、7月共召開三場焦點團體訪談,總共邀請14位責任通報人員與5位兒少保護社工參與本研究。研究結論如下: 一、各場次的焦點團體呈現出不同討論氛圍,且於責任通報的實務情形與態度想法存有特質差異。 二、責任通報實務現況與合作經驗 (一)主要責任通報人員會因為究責文化與卸責通報行為而有過度通報現象,而增列責任通報人員則因為對於兒少保護的認知不足而存有低度通報現象。 (二)責任通報人員實際上存有判斷通報與否的法定空間,且除了依法進行責任通報之外,亦具有共同保護與提供服務之專業能力。 (三)各個專業網絡之間可能因為對於兒少保護的核心價值存有歧異,以致實務中存有負向合作經驗與判斷落差;其背後仍與各專業內部的資訊傳遞不完整、或者中央主管機關所持立場有關。 三、責任通報制度之看法 (一)供給專業人員的教育訓練明顯不足,將影響責任通報人員的實務知能。 (二)兒少保護與兒童福利的核心定位不清,使得高風險服務與兒少保護服務的分工模糊不清。   根據研究結論,提出以下建議: 一、責任通報制度相關建議 (一)於責任通報人員既有的訓練規範中,綁定兒少保護訓練課程,並且依據不同專業人員身分調整不同訓練內容。 (二)提升責任通報行政程序的順暢度,包含使用單一表單且提供標準化格式、統一受案與篩派案窗口。 (三)降低過度通報現象發生的可能性,使具體客觀的通報決策指引成為必經程序、制定免於重複通報的例外規定、並強化全民皆具有維護兒少權益責任之概念。 二、未來研究建議 (一)增加通報端與受案端的討論交流,以引發更豐富的討論與研究資料蒐集。 (二)探索統一篩派案中心的運作模式,藉以了解統一篩派案模式對兒少保護責任通報制度與相關服務的影響。   最後,本研究仍存有通報端與受案端的對話交流不足、未探知受訪者參與研究之動機、以及統一篩派案中心相關資訊不足以致討論受限等研究限制。研究者並於文末提出反思,藉以提供未來執行類似主題的研究者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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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社會工作者參與國際社會工作經驗之研究
    (2018) 羅珮均; Luo, Pey-Jiun
    回首過往台灣之發展歷程,不難發現台灣從過往接受他國援助的受助國角色逐漸蛻變為有能力提供協助的資助國。這之中不乏以社會工作專業方法於海外推展服務的組織,然而國際社會工作一詞在台灣仍相對陌生,且相關文獻與論述十分稀少,但國際社會工作在國際上實已發展逾70年。又在全球化浪潮下,因國際壓力或事件而興起並衍生許多待處理之國際議題。上述種種更突顯國際社會工作之重要性。 本研究以立意取樣邀請到六位曾經或現於台灣非政府組織之海外服務據點工作一年以上的台灣社會工作者,透過深度訪談來看見每一位豐富的生命故事。 透過了解台灣社會工作者參與國際社會工作之經驗,本研究發現六位受訪者多認為這段經驗對其影響甚鉅。從服務中與各方工作的點點滴滴,抑或是在異國所接受到的困境與挑戰,都是相當珍貴而不可多得的經驗。而從其經驗中出發看見台灣在國際社會工作發展雖尚處於起步階段,卻仍存有發展上的優勢及劣勢。再根據此提出教育、實務及政策等面向上推展國際社會工作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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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康復者對無差別殺/傷人事件的看法之研究:以思覺失調症為例
    (2018) 劉晏如; Liu, Yen-Ju
    近年來,台灣發生數起無差別殺/傷人事件,因媒體過度渲染、大眾缺乏對思覺失調症的認識,社會激起一陣對精神疾病的惶恐,漸漸影響思覺失調症康復者的康復之路,從社區的不友善、家人的害怕和工作的歧視,讓思覺失調症康復者成為無差別殺傷人事件中被噤聲的代罪羔羊。 因此,本研究選擇質性研究呈現受訪者的聲音,並運用深度訪談法探討近年無差別殺/傷人事件頻傳與媒體大肆報導的氛圍下,九位思覺失調症康復者對此現象的看法和感受,本研究目的如下 一、探討思覺失調症康復者對於無差別殺/傷人事件之看法與感受。 二、瞭解於無差別殺/傷人事件發生後,思覺失調症康復者對於大眾易對精神康復族群產生較負面的連結及污名化的經驗。 三、根據本研究結果,提供實務工作者讓思覺失調症康復者發聲的策略與建議。   研究結果發現,從受訪者的康復經驗和生命故事中,發現受訪者們較能同理嫌犯面對精神疾病時的脆弱情境並顯現社會支持的重要性,故思覺失調症康復者的聲音應被重視,成為預防無差別殺/傷人事件的關鍵。無差別殺/傷人事件發生後,媒體成為污名的重要推手,且原有的疾病污名和事件後續的污名相互交織,也加深了社會氛圍不友善與受訪者的人際關係,更讓受訪者產生自我懷疑的污名態度,使康復之路更顯得寸步難行。   台灣無差別殺/傷人事件與思覺失調症康復者間的錯誤連結,逐漸影響受訪者的生活,建議適時地規範新聞媒體的污名化報導,並加強大眾的心理衛生觀念,精神領域的實務工作者應多重視倡議工作,藉由實際接觸和重現康復者的聲音,化解精神疾病之刻板印象,營造友善的社會氛圍,讓社區的精神康復者有勇於求助的機會。另外,無差別殺/傷人事件之預防政策,應多傾聽思覺失調症康復者的聲音與建議,以了解悲劇背後的複雜原因,才能編織完備的社會安全網。 關鍵詞:無差別殺/傷人事件、思覺失調症、污名、媒體、社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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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工作者協助目睹家庭暴力兒童經驗之研究─以家庭暴力防治法2015年修法後為例
    (2018) 姚冠吟; Yao, Kuan-Yin
    《家庭暴力防治法》於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將目睹暴力兒童納入家暴法的保護對象之一。家暴法修法至今不過三年多之久,當前中央政府正積極地投入資源建置目睹暴力兒童的服務網絡;對此,研究者著眼於目睹暴力兒童服務未來的發展,認為有其必要彙整2015年家暴法修法後至今的目睹暴力服務之實務現況,希望藉本研究呈現2015年修法至今目睹暴力兒童社工之服務經驗,並據以提出相關建議。 本研究以提供目睹暴力兒童服務的社工為研究對象,採用深度訪談法做為蒐集資料之方式,且是立意取樣,透過滾雪球方式邀請研究對象,總共邀請7位服務目睹暴力兒童的社工參與本研究。本研究結論如下: 一、2015年家暴法修法後,社工服務目睹暴力兒童的主要年齡層下降,其年齡層由學齡期下降至以學齡前期目睹暴力兒童為主。 二、2015年家暴法修法後,目睹暴力兒童服務之處遇定位有所轉變 (一)目睹暴力兒童服務之主體性提升 (二)目睹暴力兒童服務獨立於成保體系 (三)目睹暴力兒童服務與兒少保護之分工越趨明確 (四)目睹暴力兒童服務在一站式方案的服務整合 三、目睹暴力兒童社工與教育單位合作之轉變 (一)教育與社政單位對於目睹暴力兒童之輔導歸屬認知不同調 (二)學校輔導資源不均對於目睹暴力兒少服務有別 (三)轉知教育單位後難以瞭解學校輔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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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立醫療照顧計畫服務經驗之探討──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為例
    (2018) 林芳如; Lin, Fang-Ju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醫療團隊成員進行「預立醫療照顧計畫」之執行經驗,了解第一線實務工作者的醫療團隊成員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協助人們進行善終意願抉擇、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時,可能面臨之問題與困境。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方法,針對7名第一線實務工作者(含2名醫師、2名護理師、3名社工師),透過深度訪談的方法,深入瞭解他們的服務歷程。本研究的研究結果為: 壹、預立醫療照顧計畫的目標:預立醫療照顧計畫在於協助意願人促成與醫療團隊及其親友之溝通,亦具有教育性目的與行政性目的。 貳、社工角色的重責大任:醫療團隊成員在服務過程中各司其職,其中社工被賦予多樣的功能性。 參、服務過程的困境:法案尚未正式施行,缺乏法效力影響參與意願、法定參與者眾多,時間調配上窒礙難行、法定條件針對參與者之限制、院方施予團隊時間壓力、收案來源的不穩定性、意願人及其家屬意見不一、諮商時間過於冗長、預立醫療決定範本的概念模糊等等困境。 肆、醫療團隊成員需具備知能:開放的生死觀與善終觀念之認同、安寧緩和訓練課程之具備、瀕死或生命末期經驗、充分了解法規常識、詳加熟悉執行流程、專業溝通技能之養成。 本研究依據研究發現進行後續討論,並就實務執行層面、教育訓練層面、制度發展層面提出建議,以供未來實務與政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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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助目睹家庭暴力兒少:社工與家長工作之經驗探究
    (2018) 魏祥娟; Wei, Hsiang-Chuan
    本研究主要探討目睹家暴兒少方案社工與家長工作的主觀經驗,除了瞭解社工與家長工作之重點,也分析目睹家暴兒少的社工與家長工作過程中遭遇的困境與因應方式,提供相關實務工作者作為參考。本研究訪談7位目前從事目睹家暴兒少的社工。研究結果發現: 一、目睹家暴兒少的服務內涵包含評估目睹家暴兒少身心安全、輔導目睹家暴兒少之創傷經驗、協助目睹家暴兒少家庭生活適應、終止代間暴力循環。 二、社工與家長工作的重點為預估及協助提升家長的親職能力,並促進親子互動。過程中透過與家長建立夥伴關係,陪伴家長整理其所面對的問題,引導家長同理目睹家暴兒少的情緒,協助家長提升對目睹家暴議題的認識,以及對兒少目睹家暴反應的理解。 三、社工與家長工作面臨的困難包括家長受困於家庭暴力、態度拒絕,難以討論兒少目睹家暴議題。因應做法主要是了解家長對家庭現況及親密關係暴力的因應,並且與網絡單位合作。最後,研究者針對制度層面、社會工作實務及未來研究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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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工作專業圖像之探索性研究:以大學非本科系社會工作碩士班研究生為例
    (2018) 鄭如君; Zheng, Ru-Jun
    研究旨在瞭解大學非本科系社會工作碩士班研究生在經歷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的過程中,其形成的專業圖像,並探討社會工作教育如何形塑個人專業圖像,以及過往原專業領域的學習經驗對學習社會工作專業的阻力或助力,最後針對臺灣社會工作碩班教育提出建議。故,本研究邀請七位未有實務經驗(不含實習經驗),且就讀碩二(含)以上的大學非本科系社會工作碩士班研究生作為研究對象,與七位受訪者分別進行一次個別深度訪談,並共同進行一場焦點團體訪談。研究結論如下: 一、受訪者因興趣及未來職涯規劃考量而選擇跨領域進到社會工作專業學習。 二、在學習社會工作專業的過程中,受訪者原專業培養的學習技巧及能力有助於學習社會工作專業,而遭遇的學習困境多源於社會工作實務經驗的不足。 三、在社會工作教育的經驗中,受訪者多在融入的過程中遭遇排除的經驗;另,在學習安排上,多以獲取社工師考試資格為目標。此外,受訪者也認為立基於基礎知能上的實習更能形塑社會工作專業圖像。 四、受訪者的社會工作專業圖像:(一)認同社會服務及個人尊嚴與價值的社工專業核心價值;(二)著重於直接服務的專業理念架構;(三)部分質疑運用所學專業知能於實習;(四)聚焦於資源連結者的社會工作專業角色;(五)認可社會工作專業證照;(六)多數尚未產生社會工作生涯執著感。 依據以上研究結論,本研究針對社會工作教育及大學非本科生提出建議,以供參考;最後,本研究仍有無法比對不同經歷者的專業圖像差異、因缺乏實務經驗而難以討論專業行為,以及難以劃分學士班及碩士班的差異等研究限制,望未來相關研究能以此做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