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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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符合CEFR之B1級商用華語教材研發與教學實證研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2011-10-28) 陳麗宇; 楊藹瑩教材在語言教學上具舉足輕重之地位。公元2000年之後,海內外各地商用華語的學 習者激增,僅管中國在短短數年之內已推出不少教材,然而其內容多以中國經貿環境為 主;許多台灣的華語教師面對教材中不甚熟悉的產經內容,在教學上多有無從下手之 感。近幾年來,學者不斷呼籲開發和出版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實用性、交際性和時效 性的商用華語教材的重要性(姜國權,2009),專家也提出在現階段對於以語言、文化 教學為主,兼具聽、說、讀、寫、譯的多層次通用商用華語教材的迫切需求(關道雄, 2006)。台灣的華語教學界,應積極應用全球華語教學普遍認同的教材編寫評估準則, 以期在廣大的商用華語教材市場,後來居上。 美國於1996年由ACTFL公布《21世紀外語學習標準》所提出的5C核心內容,以及 歐盟在2001年所公布的《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簡稱CEFR),不但是目前多數英語 教材的編寫基準,也為華語教材的編寫提供了全新的理念。台灣的華語教學界如果能在 滿足ACTFL或是CEFR的標準之下研發商用華語教材,對於本地華語教材的輸出將有極 大助益。計畫主持人於2009年1月至12月曾主持工研院之研究計畫,已於2009年底完成 十課CEFR之A1、A2級教材,並將於2010年針對歐洲地區的學習者進行教學實證研究, 對於研發符合CEFR規範的華語教材具有完整之實務經驗。 本計畫將在CEFR 之B1 級(中級)標準的框架下,研發商用華語書面教材,並在教 材編寫完成後進行教學實證研究。本計畫研究的主要目的有以下五點: (1)編寫十課符合CEFR 之B1 級商用華語教材(2)建置此十課教材之聽、說、讀、 寫四大學習點評量測驗(3)進行國語中心外籍學生之商用華語課程實務教學(4)對教學 者和學習者進行問卷調查以完成教材評量(5)撰寫符合CEFR 規範之教材評量表與總結 報告。根據上述研究目的,本計畫的執行期限為二年,第一年完成前兩個目的,以編寫 教材與測驗評量題目為主,研究議題名稱:符合CEFR 之B1 級商用華語教材之研發設 計。第二年完成後三個目的,以進行教學實證研究和課程教材評量為主,研究議題名稱: 符合CEFR 之B1 級商用華語教材之教學實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