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Yang, Chih-Ch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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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公立高中教師教學自由與其限制之合憲性檢視:以十二年國教課綱總綱為例(2022) 藍莉涵; Lan, Li-Han本論文旨在探究中小學教師教學自由的憲法基礎,以及針對十二年國教課綱對於教學自由之限制,進行合憲性檢視。採取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獻分析法」(document analysis)以及「比較研究法」(comparative research method)。1970年代,美國聯邦法院較為保障中小學教師教學自由。1988年,最高法院作成Hazelwood School District et al. v. Kuhlmeier案判決,下級法院將其標準用來審查中小學教師的課堂言論,中小學教師的教學自由漸受限制;2006年,最高法院作成Garcetti v. Ceballos案判決,下級法院將此案標準應用在中小學教師的教學,使得課堂言論不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大幅限縮教學自由。2015年Arce v. Douglas (2015)判決中,聯邦巡迴法院法官運用了最高法院Board of Education v. Pico (1982)案之標準,肯定學生「獲取資訊的權利」亦受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障,判決學生勝訴。因此從憲法第一修正案中學生的「獲取資訊的權利」亦可推導出中小學教師的教學自由。有別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並未明文列舉學術自由,我國憲法第11條提到講學自由,但過去偏重大學層面的學術自由制度性保障;至於教學自由是否是中小學教師的憲法基本權利,對此問題,本研究肯定中小學教師教學自由應受憲法承認,其憲法依據,包括三者共同形成:1.憲法第11條之學術自由下教師的個人權2.憲法第21條學生受教育權之衍生權,以及3.憲法第15條之執行職業自由。本研究試圖勾勒出合憲的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的圖像:1.形式上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就其授權的內容、目的、範圍具體明確的規定。2.中小學教師教學自由限制之違憲審查標準採取「中度審查」。十二年國教課綱中「公開授課」之規定,部分通過中度審查基準(共同備課),部分並未通過中度審查基準(每學年公開授課一次)。「學習歷程檔案」之目的及手段有實質關聯,通過中度審查基準而合憲。關於「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協同教學之規定(手段)與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目的)並無實質關聯,未能通過中度審查基準而違憲。Item 在大氣環境下帶電摩擦介面中單層石墨烯和單層六方氮化硼之吸附特性(2024) 楊智傑; Yang, Chih-Chieh本實驗利用原子力顯微鏡(Atomic Force Microscopy, AFM)研究了二氧化矽基板上的單層石墨烯(Single Layer Graphene, SLG)和單層六方氮化硼(Hexagonal Boron Nitride, h-BN)在滑動摩擦起電區域下的吸附性質對濕度的變化。首先,我們使用導電式原子力顯微鏡(Conductive Atomic Force Microscopy, c-AFM),在大氣環境下通過帶有偏壓的探針摩擦SLG和h-BN表面,以建立滑動摩擦起電。我們改變五種不同的環境濕度來量測矽探針與摩擦區域間的吸附特性。我們的實驗結果顯示,在SLG表面使用正偏壓進行帶電摩擦後,由於摩擦過程中產生的結構缺陷,將使摩擦過的SLG表面與未摩擦之前相比產生較大的吸附力。然而,當使用負偏壓進行帶電摩擦時,摩擦過的SLG表面的吸附力會顯著高於使用零伏特和正偏壓摩擦後的表面。這是因為當我們施加負電壓進行帶電摩擦時,探針與探針表面間的奈米水橋將會被電解,產生的氫氧根將使得石墨烯表面被氧化並形成大量含氧官能團。這些含氧官能團將會吸收大氣中的水分子,使得矽探針與摩擦區域之間更容易產生毛細水橋並導致更大的吸附力。另一方面,當我們對h-BN表面施加負偏壓摩擦時,與正偏壓和零伏特摩擦後的表面相比,摩擦區域的吸附力沒有顯著差異,這表明h-BN表面沒有像SLG表面那樣發生官能基化的現象。我們的研究結果可能有助於將SLG和h-BN應用於具有帶電摩擦介面的奈米機電元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