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Wu, Cheng-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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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IFRS 15對月營收與股價報酬之影響分析(2019) 吳正義; Wu, Cheng-Yi金管會於2016年3月宣布我國自2018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IFRS 15,並於2017年7月發函認可。IFRS 15適用的範圍,其影響所及包含綜合損益表中最主要之項目及部分資產負債表的項目,對於2018年1月1日適用後的收入認列造成重大變化,其影響性不言可喻。有鑒於此,我國政府也積極做了因應措施,其評估結果於2017年出爐,經統計出影響最大的前五大上市櫃產業分別是:電信產業、生技產業、營建產業、百貨產業及電機機械產業。 根據上述背景,本研究欲檢測IFRS 15實施後,有關上市櫃公司收入認列改變,是否如主管機關事前研究報告所提出五大類產業對其營收資料內容的影響較大?另,進一步對於月營收公告與上市櫃公司股價累積異常報酬的影響進行分析研究。 本研究共分三部份,第一部份將針對IFRS 15實施前後五大類股一月份月營收資料做成對樣本T檢定分析;第二部份將針對其公告日,以實際公告日為基準,找出各股股價累積異常報酬,並將五大類股2017年與2018年進行成對樣本T檢定,找出其差異;第三部份進一步利用獨立樣本T檢定,確認2018年五大類股股價累積異常報酬與非五大類股股價累積異常報酬是否有差異。 根據研究實證的結果顯示,IFRS 15實施對於不同產業影響效果有顯著的不同,在五大類股中,IFRS 15實施前後對於月營收公告之實證結果發現,月營收有顯著影響的有:(1) 生技醫療、(2)貿易百貨 及(3)電機機電。然而,股價累積異常報酬有影響的有:(1)貿易百貨及(2)電機機械。證實IFRS 15實施,會影響部份五大類股月營收。而月營收也會影響部份類股股價累積異常報酬。 因此,本研究建議投資人對於本次IFRS 15實施,抑或將來有新財務會計制度的改變,對上市櫃公司定期財務資訊公告的解讀,應更須審慎評估後再擬定投資策略。對於企業財務規劃者,該思考如何規劃對營收有利的新措施,以因應新公報實施對收入認列的改變,以免企業受到太大的影響。同時,可以做為主管機關及會計準則制訂單位了解IFRS 15實施對產業營收的反應、證券市場股價走勢及投資大眾對於股票投資的意願及報酬所造成的影響。Item 客服人員專業職能分析-以E銀行信用卡部為例(2006) 吳正一; Wu, Cheng-Yi本研究主要在客服人員專業職能的建立,以個案銀行信用卡部客服人員為研究對象,利用文獻探討、行為訪談、問卷的施測、統計分析(信度、效度、皮爾森相關係數、多元迴歸分析)等工具,研究獲得的結論如下: 一、客服專員所應扮演的角色以及所需的能力分別是: (一)客服專業知識方面:口語表達能力等十七項能力。 (二)人格特質方面:情緒穩定等八項特質。 (三)產業專業知識:相關的法規、流程、作業程序等相關產業知識。 二、客服專業職能量表的建立: 將文獻分析所得與實際訪談資料做調整及修正,整併出九個構面,題項六十六題,完成客服人員職能量表正式施測版本。 三、客服專業職能量表的考驗與分析: 經由信度、效度考驗,九個構面均予以保留,題項刪減為六十題。在預測解釋能力方面,量表中的自制力構面、人際EQ構面、顧客服務傾向構面以及其他個人特質構面等四個構面對客服人員績效具有顯著的預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