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Lee Bong-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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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高麗時代設館修史制度研究-兼論其與中國修史制度之關係(2007) 李鳳圭; Lee Bong-Gyu高麗時代史館制度的沿革和發展,大致可分為前後二期。前期是從國初仿唐制而設史館,宋興而由仿唐制改仿宋制,直至忠烈王三十四年(1308),共計有三百九十年的沿革發展。後期是從忠烈王三十四年受元朝的影響,忠宣王倂於文翰署爲藝文春秋館,之後又分而復倂,凡是改館名有五次之外,史館編制、史官之制,皆有屢次變革,至恭讓王四年亡國(1392),共計有八十五年的沿革發展。 高麗前期的史館制度,自國初仿唐制而設史館,宋興而由仿唐制改仿宋制,而後以「多相監修」,「修撰官」專掌修國史、實錄,成為定制。可以說是因時取長補短,盡併、精簡的史館制度,這也是高麗前期史館制度的特色。 高麗後期史館制度的變革,自忠烈王三十四年(1308)忠宣王仿元代翰林兼國史院,將以史館及文翰署(翰林院)合併為藝文春秋館,並改史館的編制。之後又分而復倂,除恭愍王五年至十年間(1356-1361)復稱史館外,其餘以史館改稱為春秋館。而且到朝鮮時代沿高麗之舊,仍以春秋館為史館之名。 高麗時代史官職權之演變,高麗初設「修國史」、「同修國史」時,如同宋制是為專撰史之職,而後制定以二品以上官為兼任,或為宰輔、宰相所奪,就形成猶如唐代多相監修之制。而其職掌也改變為監督史館修史工作,而不與修撰之事。大致在明宗時,以宰相兼任「監修國史」、「修國史」、「同修國史」,以多相監修,成為定制。因而《高麗史‧百官志》「春秋館」條記載:「監修國史,侍中兼之。修國史、同修國史,二品以上兼之。」是為高麗仁宗以後,到明宗朝時,成為定制的史官制度。而此「多相監修」,則是高麗史館制度的特色之一。 高麗自顯宗四年(1013)分史館官員與專撰史官員之後,「史館修撰官」依舊是史館常職的史官,沒有新命則與修史無涉;「國史修撰官」、「實錄編修官」則是專撰史之職,事畢即停,兩者因職責系統不同,實不可混淆。並且從仁宗以後,國史、實錄則是由「國史修撰官」、「實錄編修官」掌其事。而此則是高麗史館制度的另一特色。但到高宗時,已不稱「編修官」,而稱「修撰官」。從此以後,高麗前期的史館制度中,不復見「編修官」之名,無論是修國史、實錄,皆稱「修撰官」。因而《高麗史‧百官志》「春秋館」條所載「脩撰官」,就是以專撰史史官之「脩撰官」、史館史官之「史館脩撰官」的通稱,在高麗高宗時,成為定制的制度。 高麗時代史官制度的沿革,大致可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是太祖二年(919)仿唐制而設史館以來的史官之制。第二階段是從顯宗四年起(1013),由仿唐制改仿宋制以後的史官之制。第三階段是忠烈王三十四年(1308),忠宣王倂於文翰署(翰林院)爲藝文春秋館之後的史官之制。其中,第一和第二階段屬於前期史官制度之沿革,第三階段屬於後期史官制度之沿革。 史館之外,另有專職史官,即起居注、起居郎、起居舍人,自成宗時置隸屬於門下、中書(內史)兩省,與史館史官並立,行使記注之權。自此以後,終高麗之世,大體相沿不變。 高麗自國初設館修史以來,官修史著種類甚多,有起居注、史草、日曆、實錄、國史。其他尚有編年體史書、典禮、譜系等史著,其成果頗有可觀。而且高麗時代史書的藏管,為史籍之完善保管,除封存史館史庫之外,為避免兵燹之災,另設置史庫藏管。然而,高麗時代設館修史制度,未必能盡善盡美,難免衍生若干流弊。 比較特別的是,高麗後期與元朝的關係密切,高麗的修史中,也有與元朝有關的史書。元朝的國史院向高麗索取有不少的史籍,同時高麗也曾修《元世祖事跡》此外,高麗所修成的史書也有送給元朝。元代修《遼史》不僅索取高麗史著,同時元朝和高麗的史學交往非常頻繁,互相提高史學的水準。 高麗時代修史制度中的一些弊端。不過高麗自設館以來,官修完成各類史著。這不僅是史書體裁上的進步,史著修撰方法、史學理論等,各方面提提高史學水準。因而固然留意這些弊端,但更要注意,高麗時代設館修史制度對當代和後世史學發展的基礎,及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