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Chang, Yao-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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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結果之分析-以三個縣市的四屆評鑑結果為例(2019) 張曜任; Chang, Yao-Jen本研究採用歷史研究法、內容分析法,旨在分析我國教育部對22個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四次評鑑(91年、93年、100年、103年)的整體與各評鑑項目量化結果演變情形,並針對其中具進步趨勢的三個縣市-桃園縣、苗栗縣與嘉義縣其推動特殊教育工作的實質表現,進行質性分析。 三個縣市的質性分析係以103年評鑑項目表製成質性結果分類編碼表,對三個縣市的四屆評鑑質性結果進行分類編碼,加以分析比較,探討三個縣市是否有改進、維持或退步的情形,並據以提出建議。 本研究之主要發現如下: 一、22個縣市評鑑結果的演變 (一)整體量化結果演變為2個縣市呈現高穩定、3個縣市呈現進步、10個縣市呈現中持平、4個縣市呈現下滑以及3個縣市呈現低持平。 (二)評鑑項目量化結果的演變 1.「行政組織」:2個縣市呈現高穩定、9個縣市呈現中持平、11個縣市呈現下滑。 2.「鑑定與安置」:3個縣市呈現高穩定、11個縣市呈現中持平、7個縣市呈現下滑、1個縣市呈現低持平。 3.「課程與教學」:2個縣市呈現高穩定、6個縣市呈現中持平、13個縣市呈現下滑、1個縣市呈現低持平。 4.「特殊教育資源」:9個縣市呈現中持平、13個縣市呈現下滑。 5.「支援與轉銜」:11個縣市呈現高穩定、3個縣市呈現中持平、8個縣市呈現下滑。 6.「經費編列與運用」:7個縣市呈現高穩定、6個縣市呈現中持平、9個縣市呈現下滑。 二、三個進步趨勢的縣市在四屆評鑑實質表現中的優點與待改進之處 (一)優點:特殊教育行政專責單位與組織健全設置、穩定運作;有效整合多元督導機制;教師人力資源的完善培育與賦能;特殊教育經費充足編列與妥善運用。 (二)待改進之處:申訴機制實際運用情形闕如;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服務尚待推動。 本研究根據發現,對各地方政府提出主要建議為有效整合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與特殊教育輔導團建立多元督導機制;積極培育教師人力資源;廣為宣導申訴、申復機制及管道;配合中央修法適時修正地方法規與制度。對中央政府提出主要建議為成立中央層級特殊教育輔導團;規劃評鑑後追蹤輔導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