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蔡幸芳"
Now showing 1 - 4 of 4
- Results Per Page
- Sort Options
Item 以神經生理回饋為主之神經心理治療對改善注意力監控之療效研究—以注意力缺陷/過動疾患兒童為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5-12-??) 廖御圻; 郭乃文; 陳信昭; 蔡幸芳; 蘇倍儀; Yu-Chi Liao; Nai-Wen Guo; Shin-Jaw Chen; Hsing-Fang Tsai; Bei-Yi SuArns 等人(2009)後設分析指出神經生理回饋(neurofeedback, NF)訓練對注意力缺陷/過動疾患(ADHD)之注意力與行為症狀具有良好療效,但所應用之NF 訓練模組需時較長,且缺乏以神經心理層面的證據來討論所強化的注意力監控功能之心智機制。本研究旨於驗證一套需時較短且融合NF 和神經心理理論的神經心理治療模組,且以多層次的心智功能指標來檢驗其療效。以廣泛性注意力訓練系統(comprehensive attention training system, CATS)與自主性概念融入NF,建構一套稱為「Will Well NF(WWNF)」之神經心理治療模組,每治療期程約20 小時。二十二名學齡期ADHD 患者隨機分派至等候控制組(CON 組)與實驗組(WWNF 組)。CON 組接受前測後,維持原醫囑和治療方式於十週後進行後測;WWNF 組則在原醫囑和治療方式內加上十週之WWNF 治療。以個案之神經心理功能、家長填答之日常功能行為問卷,以及學習適應問卷三層級指標做為療效指標。統計以二因子重複量數分析與拔靴法之相依t 檢定檢驗組內改變。F-test 檢測三層級療效指標結果顯示在多項指標上達顯著交互作用,皆為WWNF組進步優於CON 組,分別為神經心理測驗中多項注意力指標,如遲緩錯誤數、漏失錯誤數、正確反應數,及反應時間;行為問卷中之不注意症狀數、總症狀數,及注意力指標;以及適應行為之時間管理功能等。經WWNF 後,注意力監控與執行功能無論在神經心理層面與生活行為上均呈現明顯改善。雖樣本數較少,但已可實證WWNF 對ADHD 之療效。未來研究可增加樣本數,用以討論個別差異對療效之影響、追蹤療效之持續性,以及跨其他心智障礙患者之治療效果。Item 以神經生理回饋為主之神經心理治療對改善注意力監控之療效研究—以注意力缺陷/過動疾患兒童為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5-12-??) 廖御圻; 郭乃文; 陳信昭; 蔡幸芳; 蘇倍儀; Yu-Chi Liao; Nai-Wen Guo; Shin-Jaw Chen; Hsing-Fang Tsai; Bei-Yi SuArns 等人(2009)後設分析指出神經生理回饋(neurofeedback, NF)訓練對注意力缺陷/過動疾患(ADHD)之注意力與行為症狀具有良好療效,但所應用之NF 訓練模組需時較長,且缺乏以神經心理層面的證據來討論所強化的注意力監控功能之心智機制。本研究旨於驗證一套需時較短且融合NF 和神經心理理論的神經心理治療模組,且以多層次的心智功能指標來檢驗其療效。以廣泛性注意力訓練系統(comprehensive attention training system, CATS)與自主性概念融入NF,建構一套稱為「Will Well NF(WWNF)」之神經心理治療模組,每治療期程約20 小時。二十二名學齡期ADHD 患者隨機分派至等候控制組(CON 組)與實驗組(WWNF 組)。CON 組接受前測後,維持原醫囑和治療方式於十週後進行後測;WWNF 組則在原醫囑和治療方式內加上十週之WWNF 治療。以個案之神經心理功能、家長填答之日常功能行為問卷,以及學習適應問卷三層級指標做為療效指標。統計以二因子重複量數分析與拔靴法之相依t 檢定檢驗組內改變。F-test 檢測三層級療效指標結果顯示在多項指標上達顯著交互作用,皆為WWNF組進步優於CON 組,分別為神經心理測驗中多項注意力指標,如遲緩錯誤數、漏失錯誤數、正確反應數,及反應時間;行為問卷中之不注意症狀數、總症狀數,及注意力指標;以及適應行為之時間管理功能等。經WWNF 後,注意力監控與執行功能無論在神經心理層面與生活行為上均呈現明顯改善。雖樣本數較少,但已可實證WWNF 對ADHD 之療效。未來研究可增加樣本數,用以討論個別差異對療效之影響、追蹤療效之持續性,以及跨其他心智障礙患者之治療效果。Item 我國公辦民營學校評鑑制度之探究(2021) 蔡幸芳; Tsai, Hsing-Fang我國公辦民營學校源自於1990年代,早期的辦學與評鑑事務,由縣(市)政府負責與規劃,直至2014年教育部通過《公立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確立我國公辦民營學校辦學與評鑑的中央法律位階,也開啟我國公辦民營學校評鑑新的一頁。本研究旨在探討我國公辦民營學校評鑑制度,採用文件分析法及半結構訪談蒐集資料,深入探究當前公辦民營學校評鑑的現況,包含:法規演變,評鑑目的、內涵,成效及挑戰。分析的文件以評鑑法規及評鑑計畫書為主,以立意與滾雪球取樣方法邀請26位研究對象,包含二縣(市)的教育局(處)行政人員、評鑑委員、學校校長、主任、教師以及熟悉本研究主題的專家學者。本研究發現分五部分: (一) 我國公辦民營學校評鑑法規經歷二次變動。2014年起,教育部授權縣(市)政府明訂評鑑辦法,由其組成評鑑小組或委託他人辦理評鑑;2019年起,我國公辦學校公辦民營學校評鑑權責分工明確,教育部負責國立公辦民營學校評鑑事宜,縣(市)政府負責公立公辦民營學校評鑑事宜。 (二) 我國公辦民營學校評鑑為機構評鑑,評鑑目的為把關學校教育品質,改善學校辦學問題,提升學校教育品質,建立楷模。協商討論評鑑指標,學校自我評鑑與實地訪評,了解學校辦學情形。評鑑結果應用於獎勵、協助、續約、解約、學校爭取辦學資源與申請改制或經營者設立新校之依據。 (三) 評鑑成效為相互交流,政府調整公辦民營學校相關政策與評鑑制度之依據,帶動學校發展,凝聚學校成員共識,彰顯公辦民營學校辦學價值。 (四) 評鑑的挑戰為評鑑定位缺乏共識,評鑑設計的難處,評鑑委員的客觀度不被受訪者信任,縣(市)政府人員更迭與政治環境轉變的挑戰。 (五) 綜整26位研究對象提出的評鑑建議,如:學校期待縣(市)政府與學校相互合作,調整現行評鑑向度、作法,固定的評鑑委員,營造公辦民營學校評鑑文化。 最後,依據本研究之研究成果,針對縣(市)政府與公辦民營學校提出具體建議。Item 霧裡看花(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 2002-10-??) 蔡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