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葉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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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台北市市定古蹟賣店經營策略案例探討—古蹟建築空間再利用(2009) 葉益青古蹟修復完成活化再利用的概念,近十年來,已然成為台灣古蹟政策的主要趨勢。1982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1997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將古蹟分別由中央、省市、縣市政府審定,同年,紫藤廬成為第一處由台北市市政府指定的台北市市定古蹟。1999年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成立,積極推動閒置空間與古蹟保存與再利用,2003年時分別有西門紅樓、台北之家、牯嶺街小劇場、紫藤廬、台北故事館等市定古蹟委託給民間單位經營管理,並對社會大眾開放,自此形成一股古蹟再利用開放的風潮,社會大眾對古蹟再也不陌生。 然而,古蹟開放後要做什麼?可以作什麼?是公益性的、商業性的?兩者如何求取平衡?多數的古蹟再利用案例,偏向非營利性質為主,期使能讓古蹟原先的文化價值發揮到最大。但古蹟經營管理需要莫大的經費,如何支撐古蹟的營運費用?除了門票收入、課程開辦等,目前古蹟裡產生的商業活動,以提供餐飲需求最為常見,次之則是開設賣店。此些服務,不僅單從商業考量,其實更需與古蹟本體的理念結合,無法脫勾。 在台灣,博物館賣店之經營管理偶見研究,但以古蹟內附設之賣店研究則甚為少見。本研究試圖以台北市市定古蹟觀察之,篩選出西門紅樓、台北故事館、華山創意園區等三處為主要案例,輔以北投文物館、台北之家、台北當代藝術館,採取文獻分析、個案研究、深度訪談法,瞭解古蹟賣店的經營形式與理念,並從其經營過程裡,摘錄出經營相關的經驗。 眾多案例探討後,台北市市定古蹟賣店之經營,賣店之規劃與經營,要符合 古蹟本體獨特性與觀眾目標,且將其視為古蹟的空間延伸,並非單純之商業空 間。另,古蹟賣店開放時間長、人事成本高,若欲投入事前需仔細評估。對觀眾而言,古蹟的賣店是與參觀經驗連結的最佳空間,因此陳列與古蹟直接相關的紀念品、注重獨特性以作市場區隔,並強化古蹟之特色,乃為古蹟賣店需優先考量,期使本研究得以讓日後欲從事古蹟賣店經營者參考之。 關鍵字:台北市市定古蹟、古蹟再利用、古蹟賣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