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溫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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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性表意自由之研究—以大法官解釋及相關規範為論述中心(2010) 溫志銘我國關於性言論的大法官解釋主要為釋字第407號解釋及釋字第617號解釋,這兩號解釋均涉及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猥褻罪中有關「猥褻」與否的認定,惟大法官以性慾是否獲得滿足、是否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作為判斷是否構成猥褻的標準,本文認為有斟酌、檢討的空間。 本文將從美國學者納思邦(Martha C. Nussbaum)的噁心與羞恥之情感哲學取徑,檢視我國大法官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的羞恥或厭惡感」作為刑法規制猥褻物品或言論的理由所可能產生的問題,並論述國內學者對相關議題的觀點,以期更瞭解相關規定的合憲性。最後,本文將討論焦點集中在大法官對性言論規制的「價值」選擇,藉此說明「價值」在憲法解釋中的運用直接影響了性言論的保障,並進一步尋找刑法性言論規制之違憲審查的合理操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