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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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IFRS 15對月營收與股價報酬之影響分析(2019) 吳正義; Wu, Cheng-Yi金管會於2016年3月宣布我國自2018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IFRS 15,並於2017年7月發函認可。IFRS 15適用的範圍,其影響所及包含綜合損益表中最主要之項目及部分資產負債表的項目,對於2018年1月1日適用後的收入認列造成重大變化,其影響性不言可喻。有鑒於此,我國政府也積極做了因應措施,其評估結果於2017年出爐,經統計出影響最大的前五大上市櫃產業分別是:電信產業、生技產業、營建產業、百貨產業及電機機械產業。 根據上述背景,本研究欲檢測IFRS 15實施後,有關上市櫃公司收入認列改變,是否如主管機關事前研究報告所提出五大類產業對其營收資料內容的影響較大?另,進一步對於月營收公告與上市櫃公司股價累積異常報酬的影響進行分析研究。 本研究共分三部份,第一部份將針對IFRS 15實施前後五大類股一月份月營收資料做成對樣本T檢定分析;第二部份將針對其公告日,以實際公告日為基準,找出各股股價累積異常報酬,並將五大類股2017年與2018年進行成對樣本T檢定,找出其差異;第三部份進一步利用獨立樣本T檢定,確認2018年五大類股股價累積異常報酬與非五大類股股價累積異常報酬是否有差異。 根據研究實證的結果顯示,IFRS 15實施對於不同產業影響效果有顯著的不同,在五大類股中,IFRS 15實施前後對於月營收公告之實證結果發現,月營收有顯著影響的有:(1) 生技醫療、(2)貿易百貨 及(3)電機機電。然而,股價累積異常報酬有影響的有:(1)貿易百貨及(2)電機機械。證實IFRS 15實施,會影響部份五大類股月營收。而月營收也會影響部份類股股價累積異常報酬。 因此,本研究建議投資人對於本次IFRS 15實施,抑或將來有新財務會計制度的改變,對上市櫃公司定期財務資訊公告的解讀,應更須審慎評估後再擬定投資策略。對於企業財務規劃者,該思考如何規劃對營收有利的新措施,以因應新公報實施對收入認列的改變,以免企業受到太大的影響。同時,可以做為主管機關及會計準則制訂單位了解IFRS 15實施對產業營收的反應、證券市場股價走勢及投資大眾對於股票投資的意願及報酬所造成的影響。